嘉益股份不超3.98亿可转债获深交所通过 浙商证券建功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2日讯10月20日,嘉益股份(301004.SZ)发布公告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78次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嘉益股份表示,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事项尚需履行中国证监会的注册程序,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作出的予以注册或不予注册的决定文件后另行公告。
9月14日,嘉益股份发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9,793.8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以下项目:越南年产1,350万只不锈钢真空保温杯生产建设项目、年产1,000万只不锈钢真空保温杯生产线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及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暨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安排,结合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发行规模及公司未来的经营和财务等情况,本次发行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一计息年度具体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利率水平,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可转债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具体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的具体情况确定,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
嘉益股份本次发行可转债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罗军、蒋根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