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立佳:聘任陈宇晴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日报网讯 10月29日晚间,保立佳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宇晴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编辑 郭之宸)
证券日报网讯 10月29日晚间,保立佳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宇晴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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