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中环海陆预盈实亏收警示函、监管函

查股网  2024-06-21 19:00  中环海陆(301040)个股分析

  中新经纬6月21日电 中环海陆21日公告,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深交所监管函。

  江苏证监局表示,中环海陆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310万元至460万元;

  于2024年4月10日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2023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3400万元至2500万元;

  于2024年4月23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19.04万元。

  江苏证监局指出,中环海陆首次业绩预告与实际业绩差异金额较大,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中环海陆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称《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中环海陆财务部门未能准确预计公司2023年经营业绩情况,导致公司首次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钟宇作为中环海陆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披办法》第四条规定,对中环海陆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依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中环海陆、钟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对此,中环海陆表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所指出的问题,将严格按照江苏证监局的要求,认真总结,积极整改,并将在期限内向江苏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相关人员将切实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中环海陆还称,本次收到警示函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做好经营管理和规范治理的各项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此外,因上述违规事项,深交所21日向中环海陆下发监管函。深交所提醒中环海陆: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Wind显示,中环海陆位于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创办于1991年,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积累,成为矩形、异形、自由锻环锻件的专业化生产企业,能锻制的钢类材质达100余种。

  财务方面,2024年第一季度,中环海陆实现营业收入1.54亿元,同比下降7.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1857.92万元,上年同期为净利润412.44万元,同比下降550.47%。

  二级市场上,6月21日,中环海陆全天震荡,收跌1.29%报9.96元,最新市值10亿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