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泉: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
每经记者 赵李南每经编辑 魏官红
12月15日,张小泉(SZ301055,股价14.58元,市值23亿元)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小泉集团)通知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张小泉集团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存在被司法再冻结的情况。
据张小泉公告,张小泉集团本次被冻结股数约1996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26.26%,占张小泉总股本比例为12.80%,冻结起始日为2023年12月12日,冻结到期日为2026年12月11日,司法冻结执行人为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根据张小泉集团提供的告知函,上述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原因系张小泉集团为富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城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之间的保理融资业务提供质押担保。因保理融资合同纠纷,导致张小泉集团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再冻结。同时,告知函进一步披露,目前债权债务双方已达成和解,正在加快推进解冻结手续的办理。”张小泉表示。
此外,张小泉称,本次张小泉集团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公司控制权产生重大影响。张小泉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封面图片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资料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