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泉控股股东被列为“被执行人” 公司面临控制权不稳定风险
转自:中国网
中国网财经3月15日讯(记者 刘小菲)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今日发布的消息显示,富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张国标被列为“被执行人”,立案时间2024年3月13日;执行法院是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是(2024)陕01执749号,执行标的129494750。
资料显示,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是A股上市公司张小泉的控股股东, 张国标是实控人之一。富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张小泉的关联公司,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张国标还曾是张小泉的董事长,于2022年12月31日因个人工作调整辞职。
2月8日,张小泉曾发布公告称,经中信证券核查,控股股东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的部分公司股份已触及平仓线,但由于其所持有的股份尚处于锁定期,因此张小泉集团质押的股份不存在通过二级市场被平仓的风险,但是存在被强制执行或冻结的风险。截至公告披露日,张小泉集团的股权质押均为场外质押,如果因为对应的借款不能按期归还等原因,导致质押股份被强制执行,可能面临公司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据了解,张小泉的主营业务是现代生活五金用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2023年上半年,刀剪具的收入为2.41亿元,占总收入的比例为64.44%,厨房五金、家居五金的收入占比分别为24.13%和10.41%。
张小泉于2021年9月上市,上市后业绩“变脸”。2022年及2023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是8.27亿元和5.66亿元,同比增幅分别为8.75%和-13.78%;净利润分别是4149万元和927.18万元,同比降幅分别为47.30%和7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