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03-31 04:31  汇隆新材(301057)公司分析

证券代码:301057 证券简称:汇隆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3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和主要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战略方向的原液着色纤维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致力于通过原液着色技术提升涤纶长丝的色彩丰富性及生产过程的节能环保性。

涤纶纤维按其性能不同可将其分为常规纤维和差别化纤维。常规纤维指普通常规性能的化学纤维,主要用于常规型纺织品。差别化纤维是指通过改变物理形态、添加改性剂、复合纺丝等方法使纤维具有某种或多种特殊功能而有别于普通常规性能的化学纤维,包括有色、细旦、超细旦、异形截面、中空、高强低收缩,以及具有防霉、夜光、远红外、阻燃、抗静电、抗紫外、抗老化、抗菌、导电等功能的纤维,差别化纤维主要应用于对外观、形态、性能有特殊要求的纺织品。

公司主要产品为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根据颜色、旦数、单纤数、纤维截面形状、性能等不同,产品种类可达上千种。公司产品的下游应用领域广泛,主要包括墙布、窗帘窗纱、沙发布等家纺面料、阻燃遮光面料、汽车高铁内饰、装饰材料及户外用品等多个领域。

(2)行业发展变化

目前,全球聚酯纤维行业的发展方向主要围绕生产设备的智能化、自动化、柔性化及大型化,提高产品质量及生产效率;新原料合成技术,特别是生物化工技术的发展和工业化应用;适合聚酯、纺丝、纺织加工产业链效率提升,且节能减排和绿色环保的可持续发展生产技术以及开拓纤维复合材料的高新产业应用市场等几大方面展开。

我国聚酯纤维行业的发展仍然以创新能力为着力点,积极推广智能制造与绿色制造,提升对功能性、绿色化、差异化、个性化消费升级需求的适应度。在抓住国家推行的供给侧改革历史机遇的基础上,坚持科技创新发展之路,走产品差异化路线,提高产品附加值,是我国聚酯纤维生产企业实现健康良性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途径。2022年4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化纤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要实现常规纤维高品质、智能化、绿色化生产,开发超仿真、原液着色等差别化、功能性纤维产品;同时指出要积极推广再生化学纤维、生物基化学纤维、原液着色化学纤维等绿色纤维,引导绿色消费。

2022年,在全球经济增长放缓、地缘冲突、通胀高企等多重复杂因素叠加影响下,全球经济下行态势明显,国内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的“三重压力”也有所加大,我国化纤行业运行遭遇前所未有的挑战。

一方面,原油价格高位大幅波动,下游需求持续低迷,导致行业开工负荷下降,盈利压力较为突出。根据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统计,2022年化纤产量为6488万吨,同比微减0.55%,这是近四十年来化纤产量首次出现负增长。下游需求端整体表现疲弱,特别是内需方面。2022年,受居民收入增长放缓、消费场景恢复缓慢等因素影响,消费潜力难以充分释放。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限额以上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减少6.5%。2022年,化纤行业产销压力加大,总体开工负荷较2021年明显下降,经济效益指标同比亦下降明显。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化纤行业营业收入为10900.74亿元,同比增加5.32%;实现利润总额241.29亿元,同比减少62.22%。另一方面,在市场低迷的情况下,中国化纤出口保持增长。海关数据显示,2022年化纤出口量为565.45万吨,同比增加8.76%,比“十三五”以来年均增速(7.54%)提升1.22个百分点,在2022年这种艰难形势下,化纤出口增长反映出国际市场需求增加以及我国化纤产品竞争力的提高。

(3)市场竞争格局

我国聚酯纤维产业经过30多年的发展,形成了熔体直纺和切片纺两种生产工艺路线,采用不同工艺的生产企业相应形成了各自的发展路径。

切片纺主要以聚酯切片为原料,其优点在于生产灵活,具有市场反应快速的特点,特别是在开发差别化、功能性等高附加值产品方面具有较大优势。优秀的切片纺生产企业基于各自的技术工艺积累及产品研发优势,专注于开发差异化产品,不断推陈出新,提高产品附加值,满足终端服装、家纺等市场的多样性需求,引导下游市场趋势。基于切片纺工艺的上述特点,切片纺企业的生产规模较熔体直纺企业相对较小,产品特色明显,产品附加值较高,呈现出一批“专、精、特、强”的切片纺企业。

(4)公司的行业地位

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专注于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领域,是国内较早实现规模化生产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的企业之一。公司在研发创新、品牌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汇隆”牌有色涤纶长丝具有较高的行业知名度。根据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出具的证明,公司产品近三年产量、销量等指标,在切片纺原液着色涤纶长丝细分行业中排名前三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限售股上市流通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300,000股,并于2021年9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81,9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09,200,0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83,309,9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2912%;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25,890,0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7088%。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2022年3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8,450户,共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1,409,9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12%,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3月9日。

2、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300,000股,并于2021年9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81,9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09,200,0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83,309,946股;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25,890,054股。2022年3月9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409,946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2912%。2022年7月7日,公司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向16名激励对象授予152万股限制性股票,并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2年7月8日。2022年7月27日,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109,200,000股变更为110,72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7,300,00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24.6568%,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83,420,00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75.3432%。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2022年9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9户,共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17,0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721%,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9月9日。

(二)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

2022年5月13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9,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000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21,84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27日。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2年5月20日实施完毕。

(三)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2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2022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2022年7月1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888号)。2022年7月7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向16名激励对象授予152万股限制性股票,并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2年7月8日。

2022年7月27日,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2022年4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年5月13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9日、2022年5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022年7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含35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五)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

2022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展业务领域,扩大产业布局,公司与浙江蓝澳纺织有限公司、浙江兴澳科技有限共同投资设立汇蓝绿纤,开展涤纶有色特种丝及色织功能性纺织面料等相关业务。汇蓝绿纤注册资本为9,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认缴出资4,95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55%。汇蓝绿纤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面料纺织加工;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货物进出口;物联网技术研发;机器设备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六)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

德清政隆原系德清县民政化工厂(以下简称“民政化工”)全资子公司。2022年11月28日,公司与民政化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双方约定民政化工以0元对价将其持有的德清政隆认缴出资权转让给公司,由公司实缴注册资本。2022年12月2日,德清政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

2022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德清政隆。吸收合并完成后,德清政隆依法注销,其所拥有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业务和人员等均由公司依法承继。2023年1月13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规定时间内分别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了吸收合并、通知债权人等相关公告,同时在地方报刊《湖州日报》刊登了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3年3月15日,公司已完成德清政隆的注销,并取得了德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吸收合并德清政隆的相关工作已全部办理完毕。

股票代码:301057 股票简称:汇隆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4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原定于2023年4月27日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由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编制工作进展顺利,已提前完成。为使投资者得以尽快、充分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具体情况,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并获同意,《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披露时间变更为2023年3月31日。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2)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3)于2023年3月3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