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1057证券简称:汇隆新材公告编号:2024-069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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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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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投资建设年产27万吨绿色新材料及1000万套户外用品数字化工厂项目
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7万吨绿色新材料及1000万套户外用品数字化工厂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开发区城北园区环城北路北侧投资建设“年产27万吨绿色新材料及1000万套户外用品数字化工厂项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该项目投资的所有后续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确定及签署相关协议与文件、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等各项具体工作。
截至2024年6月3日,公司已通过公开招拍挂的方式竞得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已全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基于原募投项目用地被政府收回、绿色纤维市场空间广阔和行业政策支持力度加大等原因,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原募投项目“年产15万吨智能环保原液着色纤维项目(第一期)”变更为“年产10万吨绿色新材料项目”(以下简称“新募投项目”)。
新募投项目为公司“年产27万吨绿色新材料及1000万套户外用品数字化工厂项目”的子项目。项目位于高新区城北园区环城北路北侧,投资总额48,00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14,201.73万元,剩余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股权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重新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并办理新募投项目投资的所有后续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确定及签署相关协议与文件、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等各项具体工作。截至2024年3月4日,公司已通过公开招拍挂的方式竞得上述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取得上述地块的《不动产权证书》。
(三)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2024年1月2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鉴于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万股。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分别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了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4年3月22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17,450,438股变更为117,390,438股。
2024年4月7日,公司已依照相关规定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
2024年2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顺华先生、朱国英女士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计划自增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的6个月内,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连续竞价、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合法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增持结果公告》。截至2024年8月6日,朱国英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3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总股本为116,096,783股,即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117,390,438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1,293,655股)的0.38%,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046,194.30元(不含手续费)。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五)回购公司股份
2024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0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293,65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0%,最高成交价格13.11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10.1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5,008,027.45元(不含交易费用)。
(六)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0元对价的方式分别收购蓝澳纺织持有的27%的汇蓝绿纤股权、兴澳科技持有的18%的汇蓝绿纤股权。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汇蓝绿纤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024年6月27日,汇蓝绿纤已依照相关规定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
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7,390,43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股份1,084,355股后的股本116,306,0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4,891,824.9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公司股份回购导致参与分配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由116,306,08股变化为116,096,783股。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5408元,公司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金额为34,891,820.04元(含税,因每股派息小数截取尾差,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中分配总额34,891,824.90元有4.86元差异)。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25日。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6月18日实施完毕。
股票代码:301057股票简称:汇隆新材公告编号:2024-070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68)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69)于2024年8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