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1082证券简称:久盛电气公告编号:2023-05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注1:本期扣非后净利润变动上升主要是净利润同比变动上升和非经营性损益同比变动下降所致。
注2:经营性现金流量同比变动主要是报告期内由于客户实际账期延长,影响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下降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注3:由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份参与转融通出借业务,部分限售股票出借后,按照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管理,致使股本结构表中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份数量与公司实际限售股股份数量存在差异。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张建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章斌会计机构负责人:许章斌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张建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章斌会计机构负责人:许章斌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301082证券简称:久盛电气公告编号:2023-050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1日以即时通讯工具、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建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后,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募集资金的流动性,同时也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9,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审议公司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后,一致认为:公司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三、备查文件
1、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301082证券简称:久盛电气公告编号:2023-051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1日以即时通讯工具、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汤春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9,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三、备查文件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301082证券简称:久盛电气公告编号:2023-053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9,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2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412,353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2,558.3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809.27万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10月18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资金到位当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959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即全部存放至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3年10月1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对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使用,资金运用情况良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不存在未归还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9,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下进行的。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9,000,000.00元,按银行同期一年贷款基准利率(LPR)3.45%计算,预计最高可节约财务费用约65.55万元,因此,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具有合理性。
(三)关于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明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正常;
4、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5、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9,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9,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9,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的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9,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久盛电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减少财务费用,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久盛电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