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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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上午9:00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2023年12月8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上午9: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9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2月19日(星期二)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实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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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参与度,公司将对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要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星期四)的上午8:30-11:30和下午13:30-17:00。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年12月21日(星期四)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发送邮件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河南省新乡市高新区科隆大道515号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453000。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12月21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发送邮件至公司),股东请仔细填写《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二),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5、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海婧
联系电话:0373-6351918
传真:0373-6351918
联系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高新区科隆大道515号
邮 编:453000
联系邮件:tuoxinyyh@163.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2、登记表格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六、备查文件
1、《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51089,投票简称:拓新投票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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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100代表总议案,1.00代表议案一,2.00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
(2)表决意见
对于上述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
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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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自然人股东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尚需填写附件三《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
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贵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委托期限至贵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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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请股东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弃权”所相应地方填“√”。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该事项进行表决。
4、受托人应按照股东大会通知准备相应的登记材料,并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时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5、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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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离职情况
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宋建邦先生的辞职报告,宋建邦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宋建邦先生在任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监事会对宋建邦先生在任职期间对上市公司业务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截至公告披露日,宋建邦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况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选举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王玉燕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监事离任三年内再次提名监事的说明
王玉燕先生曾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此次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属于离任三年内再次被提名为监事的情况。现就提名理由说明如下:
1、提名理由说明
王玉燕先生因已达到退休年龄,申请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去职工代表监事后,退休返聘到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鉴于王玉燕先生在企业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在促进公司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监事会提名王玉燕先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2、离任后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王玉燕先生离任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特此公告。
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2月9日
1962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央党校经济专业大专学历。1982年12月至2003年3月,历任新乡市丝绸总厂会计、财务处副处长、处长、销售经理、副厂长;2003年4月至2005年2月;任公司子公司新乡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8月至2019年12月,任公司子公司新乡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05年3月至今,历任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部部长、对外联络总监兼公共关系部部长;2011年12月至2023年12月,任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王玉燕先生通过新乡市高新区大业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26%。王玉燕先生与上市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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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已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合计54.45万股股份的登记工作,并于2023年11月9日上市,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600万元增加至12,654.45万元;公司股本总数由12,600万股增加至12,654.45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0)。
二、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情况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股本总数的变更,公司拟将《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股本总数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注册资本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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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及具体经办人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具体变更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及登记结果为准。
四、备查文件
1、《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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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6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8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浩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其中以通讯形式出席会议的监事4人,分别为刘浩、董春红、宋建邦、张永增,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选举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宋建邦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经公司监事会提名,拟选举王玉燕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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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6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8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西宁先生召集并主持,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形式出席会议的董事5人,分别为杨西宁、咸生林、渠桂荣、王秀强、王晶,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因公司已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登记工作,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总数变化,现拟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需要,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为更好的规范公司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同时对现有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制度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需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上午9:00在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