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且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要求。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影响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 301097 证券简称:天益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0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因经营发展需要,2024年度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关联方宁波益诺生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益诺生”)发生总额不超过5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交易由关联双方或其合并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负责实施。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4年度,公司预计将与前述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波益诺生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周丰平
3、注册资本:22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时间:2019年7月26日
5、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金达路688号11号楼第一层西首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机器人制造;教学用模型及教具制造;专用仪器制造;纺织专用测试仪器制造;教学专用仪器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药物检测仪器制造;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制药专用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软件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股东信息:
■
8、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宁波益诺生总资产685.76万元,净资产-69.79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127.32万元,净利润-132.55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拟向关联方宁波益诺生采购设备及配件等不超过50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将根据需要签订协议,交易价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参照同期市场价格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交易是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助于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实现公司稳定、持续的发展。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依据协议价格或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预计非必要关联交易的情况,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定价依据公允、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不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4年与宁波益诺生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发生总金额不超过5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审阅了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董事会议案、决议等相关材料,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意见,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 301097 证券简称:天益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1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依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有关规定确定其2024年度审计费用。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坚持独立审计准则,按时完成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 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监事会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被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 301097 证券简称:天益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3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决定拟于2024年5月14日13:00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1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9:15一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8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凡于2024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和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东钱湖旅游度假区莫枝北路788号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2、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3、累计投票议案:无
4、特别表决议案:无
5、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9。
6、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7、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8日(星期三)(9:00-12:00,13:30-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东钱湖旅游度假区莫枝北路788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盖章)、法人股东单位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电子邮件需在2024年5月8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参加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并提交《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达会场。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公司不接待未事先登记人员参会。
(二)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方式
(1)地址:浙江省宁波市东钱湖旅游度假区莫枝北路788号公司证券部
(2)联系人:李孟良
(3)联系电话:0574-55011010
(4)邮箱:limengliang@tianyinb.com
2、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097
2、投票简称:天益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在股东大会上不得对同一事项的不同提案同时投同意票。对不同提案投同意票的,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本所数字证书”或“本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单位承担。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
注:请委托人在议案后的“同意”、“反对”或“弃权”选项下打“√”,选择与委托人意见一致的选项。若委托人未进行选择,则视为受托人无权代表委托人就该等议案进行表决。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
证券代码: 301097 证券简称:天益医疗 公告编号:2024-029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9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73.68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2.37元,共计募集资金77,176.84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916.93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71,259.9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803.5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9,456.3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604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2022年公司通过募集资金户支付中介机构费税费共计462.19万元;2022年公司通过非募集资金户支付发行费用中的印花税17.37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新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于2023年9月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之内有效,购买的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19,000.00万元,购买大额存单10,000.00万元,合计29,000.0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经2023年7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公司购买上述理财产品本期实现投资收益1,399.20万元。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4年4月23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3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 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存在的尾差系数据折算四舍五入所致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 301097 证券简称:天益医疗 公告编号:2024-022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其中董事夏志强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吴志敏先生召集和主持,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后,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倪一帆先生(历任)、奚盈盈女士(历任)、郑一峰女士(现任)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倪一帆先生(历任)、奚盈盈女士(历任)、郑一峰女士(现任)、刘起贵先生(现任)、章定表先生(现任)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经理吴志敏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汇报了2023年度工作情况。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回报全体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规定,公司拟以实施分红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股数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2024年4月22日,公司总股本58,947,368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419,000股后的总股数为58,528,368股,预计将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9,264,184.00元。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授权公司(含各子公司)开展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的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等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意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5,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11、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2024年度拟与关联方宁波益诺生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发生总额不超过5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交易由关联双方或其合并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负责实施。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有关规定确定其2024年度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等),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授信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建设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申请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5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 301097 证券简称:天益医疗 公告编号:2024-023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4月23日,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陈云俊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能够有效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同时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故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制订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履行批准流程并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得到了有序推进与执行,不存在重大风险。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相关监管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4年与宁波益诺生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发生总金额不超过5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监事会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资金周转需要,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 301097 证券简称:天益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2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等),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授信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建设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申请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二、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资金周转需要,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