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埔园林因未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被处罚款5万元
转自: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近日,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义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534号),因其未按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处以罚款人民币5万元整,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8月22日。
经查,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在浙江省义乌市佛堂镇碧桂园项目二标段货量区绿化园建工程施工过程中,未依法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该行为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执法机关依法对该公司作出上述罚款处罚。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需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此举旨在从源头上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第五十五条规定,未按规定开设或使用账户的,由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1998年6月,2011年改制为南京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由珠海铧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高科新创投资有限公司、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等法人单位和多名自然人股东共同组建,法定代表人为王宜森。公司注册资本15840万元人民币,员工400余人,是一家以公园城市建设为核心,创建了“水、路、绿、景、城”五位一体的运营模式,为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实现碳中和、建设美丽中国,提供研发、设计、施工与运营全产业链服务并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园林古建筑一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文物保护二级资质和装饰装修三级资质的集园林景观设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绿化养护、仿古建筑施工及花卉苗木销售于一体的综合性园林上市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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