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特电气年报遭问询,被追问电抗器收入增长但毛利率大幅下滑原因,是否存跨期确认收入情况等
深交所5月10日下发关于对新特电气的年报问询函。问询函指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4.5亿元、9,754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0.75%、10.75%,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3,842万元,同比下降33.33%。公司电抗器收入为1,803万元,毛利率为34.59%,毛利率较上年下降8.87个百分点,其他业务收入为354万元,毛利率为48.54%,毛利率较上年增长21.09个百分点。
问询函要求公司说明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变动情况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电抗器收入增长但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公司其他业务的具体内容,说明该其他业务毛利率较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偏高且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是否具有合理性及可持续性;说明公司报告期内是否存在产品销售托运单日期早于出库单日期的情况,会计师对此类情形对应的收入所执行的审计程序,公司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况。
同时,问询函还指出,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为2.62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57.93%;公司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为1.07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41.78%。
问询函要求公司补充说明报告期前五名客户/供应商的名称、销售/采购涉及的具体业务和产品、定价方式、合作年限、业务模式、销售回款情况,并说明与公司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上述客户、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往来,是否为最终客户/供应商;说明报告期前五名客户、供应商是否发生变化,如是,说明变化内容及原因,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经营情况、销售及采购模式等说明客户、供应商集中度较上年变动的原因,是否存在对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依赖,并提示相关风险;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向贸易商采购的情形,如有,说明贸易商名称、具体内容、采购定价公允性,并说明原因及合理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