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嘉维康拟向实控人定增募不超1.2亿 2021上市募6.4亿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9日讯 达嘉维康(301126.SZ)股价今日收报9.55元,涨幅1.49%。
公司昨晚披露《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王毅清,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王毅清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发行对象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7.49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6,021,361股(含本数),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7.76%,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预案公告之日,王毅清直接持有公司70,144,219股股份,通过长沙同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9,800,000股股份,合计控制公司79,944,21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8.71%;王毅清的配偶明晖直接持有公司1,4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68%股份。二人合计控制公司81,344,21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39%,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数量将由206,505,700股变更为222,527,061股,实际控制人王毅清、明晖合计控制公司股份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43.75%,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公司表示,通过本次发行可以缓解资金压力,为公司经营业务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提升市场信心。
达嘉维康2021年12月7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开发行股票5162.6425万股,发行价格为12.37元/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柳泰川、朱国民。
达嘉维康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39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69亿元。达嘉维康最终募集资金净额比原计划多5942.35万元。达嘉维康于2021年12月2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5.10亿元,分别用于连锁药房拓展项目、智能物流中心项目、偿还银行贷款。
达嘉维康发行费用总额为6914.90万元,其中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保荐承销费用4716.98万元。
2023年9月13日晚,达嘉维康披露《关于申请撤回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公告》,鉴于目前市场情况复杂多变,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经公司审慎考虑,公司决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并将根据市场情况适时重新申报。公司2023年8月18日披露《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299,999,996.01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连锁药店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2022年7月21日晚,达嘉维康发布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19,912.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收购德立信51%股权、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4月28日,公司披露《关于终止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为能更好地执行后续公司战略部署,进而促使业务更优更快进一步发展,经董事会审慎决策,决定终止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