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08-29 04:52  优宁维(301166)公司分析

  证券代码:301166证券简称:优宁维公告编号:2023-04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2023年半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301166证券简称:优宁维公告编号:2023-040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5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冷兆武先生主持,公司高管及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编制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并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301166证券简称:优宁维公告编号:2023-041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5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301166证券简称:优宁维公告编号:2023-043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6号)核准,公司2021年12月17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666,668.00股,发行价为86.0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64,633,448.08元,扣除未付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47,659,134.6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人民币1,616,974,313.43元,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合计21,457,029.8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95,517,283.61元。

  2021年12月23日,公司开设的下述账户收到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616,974,313.43元。

  ■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2月23日出具天职业字[2021]45819号验资报告。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854,212,819.75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474,499,056.19元,本报告期使用379,713,763.56元。利用募集资金支付IPO发行费用: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1,457,029.82元,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0.00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70,532,238.80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人民币1,616,974,313.43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1,546,442,074.63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合计21,457,029.82元,下同。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如下表所示:

  ■

  上述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1月25日与平安银行上海自贸区分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四平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市支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上海市卢湾支行(中国银行上海市新天地支行为其分支营业网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6月13日与中国工商银行南京溧水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中大街支行为其下属营业网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642.52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33361号《关于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款项,后续定期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等额款项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2022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3月9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追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期尚未到期金额合计715,000,000.00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建设完成,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95,517,283.61元,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为1,312,123,983.61元。

  1、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3月9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80,485,200.00元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自主品牌产品生产基地项目)。并同意使用393,630,000.00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9%,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93,630,000.00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9%,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2、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2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3月9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追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2023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止2023年6月30日,超募资金分别用于投资建设项目(自主品牌产品生产基地项目)40,689,003.95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09,182,443.93元,用于现金管理超募资金余额357,000,000.00元。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利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详见“三、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附件1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2022年2月20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280,485,200.00元、393,630,000.00元分别用于投资建设项目(自主品牌产品生产基地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2月1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393,63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301166证券简称:优宁维公告编号:2023-044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胡雪薇女士的书面辞任报告,胡雪薇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供应链副总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胡雪薇女士的辞任自辞任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胡雪薇女士原定高管任期自2021年11月23日至2024年11月22日。胡雪薇女士辞去公司副总经理、供应链副总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任不影响公司相关工作正常运营开展。

  截至本公告日,胡雪薇女士持有民生证券优宁维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产管理计划”)7.30%份额,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264,46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1%)。胡雪薇女士辞任后,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作出的相关承诺也将继续履行。

  公司董事会对胡雪薇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