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宁维: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证券日报网讯 11月6日晚间,优宁维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艳女士、于美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王艳女士、于美玲女士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监事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编辑 王江浩)
证券日报网讯 11月6日晚间,优宁维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艳女士、于美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王艳女士、于美玲女士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监事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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