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亿马:第四大股东拟减持不超3%公司股份
天亿马4月21日公告,第四大股东南京优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曾用名:汕头市励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南京优志”)持有公司股份360.6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47%)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97.8704万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3%。
天亿马4月21日公告,第四大股东南京优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曾用名:汕头市励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南京优志”)持有公司股份360.6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47%)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97.8704万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