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房产是否必要?天亿马收到关注函
◎记者 邱德坤
8月8日,天亿马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围绕公司8月3日披露的募投项目变更、购置房产,以及员工持股计划和股票激励计划等,深交所要求公司予以详细说明。
据披露,天亿马拟将原募投项目中“大数据应用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扩展升级为“深圳综合运营中心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取消原“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募集资金合并用于“深圳综合运营中心项目”建设。
深交所要求天亿马说明募投项目变更的合理性及必要性,以及公司原募投项目中广州营销中心升级建设、分公司升级建设、哈尔滨等地营销办事处的后续建设安排及资金来源,变更后项目的可行性。同时,深交所要求天亿马结合其近年来员工人数变动情况,说明变更募投项目后,拟购置场地面积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人员配置情况的匹配性。
根据披露,2020年至2022年,天亿马的员工分别为270人、287人、306人。
另外,天亿马需要说明拟购置房产是否为住宅类或商业类房地产,是否涉及住宅类或商业类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务,未来使用计划及日常生产经营使用面积的比例,并结合公开市场可比建筑物交易价格,量化分析本次房产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天亿马此前公告,拟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侨城一号广场写字楼,建筑面积合计1282.01平方米,总交易价款约6786万元。该房产是集办公、企业会馆、会所、商业为一体的综合体。
深交所要求公司结合其在深圳地区业务发展情况、业务拓展需求、人员配置、服务人员数量,以及目前场地租赁情况等,说明购置上述房产的原因及必要性。
针对天亿马同时推出员工持股计划和股票激励计划,深交所要求其说明是否存在变相利益输送的情形。
8月3日,天亿马同时发布《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为公司董事长林明玲、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马学沛,二人系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关注函要求天亿马结合林明玲、马学沛的工作职责、实绩等因素,说明二人成为激励对象的必要性、合理性,所获授权益与其所任职务是否相匹配。
在员工持股计划中,5名参与对象为天亿马监事及核心员工,其中3名监事拟认购份额,合计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约28%,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已回购的股份。关注函要求公司结合其经营情况、激励机制设置等情况,说明同时推出股票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的考量因素,并且激励对象包含监事的合理性及合规性,是否存在刻意规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激励对象不应包含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