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华兰疫苗收监管函:现金管理超额且未及时披露

查股网  2024-01-29 08:36  华兰疫苗(301207)个股分析

  中新经纬1月29日电 华兰疫苗被出具警示函后,再收监管函。

  深交所披露监管措施显示,根据证监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对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8号)查明的事实,华兰疫苗在2022年4月8日至6月7日、6月16日至29日、7月5日至11日存在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金额超过董事会授权额度的情形,在此期间公司现金管理最高额为12.5亿元,超过董事会审议额度2.5亿元且未及时进行披露。

  监管函称,华兰疫苗上述行为违反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第6.3.5条的规定。请华兰疫苗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河南证监局26日消息显示,同样因为上述原因,华兰疫苗及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吕成玉被出具警示函。

  同日(1月26日),华兰疫苗公告称,公司在2022年8月的募集资金自查工作中发现现金管理超额后,立即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详细梳理和排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向公司董事、监事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组织相关部门就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专项培训,切实纠正其理解和认识偏差问题。

  2022年8月22日,华兰疫苗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补充确认了上述超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自2022年7月12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再出现现金管理金额超出董事会授权额度的情形。

  华兰疫苗表示,公司收到《警示函》后,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指出的问题,将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认真吸取教训并引以为戒,切实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华兰疫苗强调,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

  华兰疫苗官网介绍,公司成立于2005年,是从事疫苗产品研制、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1月24日,华兰疫苗发布《2023年度业绩预告》称,预计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0亿元-9.5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4.33%-82.82%。

  华兰疫苗分析称,2023年流感疫苗市场需求旺盛,公司流感疫苗销量较上年明显增加,故2023年度净利润较上年度同向上升。此外,公司预计2023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约为1亿元,上年同期为6795万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