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兰疫苗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警示函》显示,华兰疫苗在2022年4月8日至6月7日、6月16日至29日、7月5日至11日存在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金额超过董事会授权额度的情形,在此期间公司现金管理最高额为12.5亿元,超出董事会审议额度2.5亿元且未及时进行披露。
上述事项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吕成玉对以上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决定对华兰疫苗、吕成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深交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