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发股亚香股份拟定增募不超1.8亿元 2022上市募7.3亿

查股网  2024-02-22 15:11  亚香股份(301220)个股分析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22日讯 亚香股份(301220.SZ)今日收报29.00元,涨幅4.58%。

  亚香股份昨晚发布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000.00万元(含18,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年产432吨香精、香料、食品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将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取得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结果出现不足1股的,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1股部分的对价,在认购总价款中自动扣除),同时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在前述范围内,由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2.5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尚未确定具体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若存在因关联方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审议和披露。

  截至2023年9月30日,周军学直接持有公司39.93%股权,通过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0.83%股权,合计持有公司40.76%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预计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亚香股份于2022年6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2,02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发行价格为35.98元/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沈佳、孟娜,联席主承销商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首日,亚香股份开盘报49.20元,最高报51.80元,达到其上市以来高点,当日收报48.98元,截至目前,该股股价低于其发行价。

  亚香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2,679.6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6,209.41万元,较原计划多14209.41万元;公司2022年6月17日披露招股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52,000.00万元,计划用于6,500t/a香精香料及食品添加剂和副产15吨肉桂精油和1吨丁香轻油和20吨苧烯项目、偿还银行贷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亚香股份2023年三季度报告显示,2023年第三季度,亚香股份实现营业收入1.87亿元,同比增长10.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82.10万元,同比下滑27.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505.94万元,同比增长4.81%。

  2023年前三季度,亚香股份实现营业收入4.74亿元,同比下滑12.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00.11万元,同比下滑30.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335.92万元,同比下滑30.8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04.24万元,同比下滑6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