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恩康:第三大股东华铂精诚拟减持不超2.5%公司股份
泰恩康12月18日公告,持有公司股份31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4%)的第三大股东华铂精诚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58.78万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5%。
泰恩康12月18日公告,持有公司股份31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4%)的第三大股东华铂精诚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58.78万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