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5-08-28 17:28  英华特(301272)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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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予以披露。

上述条款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具体办理本次章程备案等工商登记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修订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二、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详见下表:

上述制定、修订的制度中,部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其余制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待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生效后同步实施。制定、修订后的部分治理制度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301272 证券简称:英华特 公告编号:2025-050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为贯彻落实《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更好地适应公司的发展规划和管理需要,进一步优化组织架构,提高专业化管理水平及运营效率,增强高效决策能力及快速协同能力,实现组织效能持续释放,公司决定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和优化,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的持续优化等相关事宜。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301272 证券简称:英华特 公告编号:2025-049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2、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原聘任的天健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需要,经审慎评估及友好沟通,公司拟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致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天健进行了充分沟通,天健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日期:2011年12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从业人员:截至2024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近6,000人,其中合伙人239人,注册会计师1,35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45人。

营业收入:2024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审计收费4,156.2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1次。6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钟乐,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纪文凤,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童登书,199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87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定价等原则,结合公司2025年实际业务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天健已连续七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发表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天健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天健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天健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需要,经审慎评估及友好沟通,公司拟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致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事先沟通说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及配合和衔接工作。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对公司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造成影响。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致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慎评估,致同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符合有关规定,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需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致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变更理由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