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人民法院:基层“巧”治理,“调”出新天地
“真是没想到啊,没出贤儒镇就把事情解决了,这也太方便了,感谢法官,感谢贤儒法庭!”
近日,敦化市人民法院贤儒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双方为了借款闹得不可开交,承办法官以双方当事人的角度耐心调解,令双方冰释前嫌,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基本案情:
原告王某与被告白某系同村村民关系,2020年,白某向王某借款13000元,双方约定了月利率及借款期限,但当借款到期后,白某却迟迟未给付欠款,王某遂诉至法院。
法庭调解:
承办法官在查阅诉状、了解案情后,考虑到王某与白某系同村邻居,而且案件争议明确、标的较小,于是承办法官坚持“以调为先、以调促和”的原则,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向双方释法明理,做好思想工作,并从各方面分析利弊。调解中,承办法官一方面劝解白某、王某出于同村情谊借钱,其应当珍惜这样的情谊,且偿还借款是其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另一方面劝说王某换位思考,相互谅解。最终,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当场送达调解书,双方握手言和,本起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编后语:
敦化法院贤儒法庭充分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做实做细做深诉前诉中调解,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以实际行动谱写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鲜活故事,用具体案件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以司法力量守护一方水土,书写司法为民新篇章。
作者:姜丽
编辑:刘一笑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