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股观察 | 新巨丰子公司就并购后合同纠纷提请仲裁,涉资7000万余元
据深交所官网,2026年3月19日,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296,简称“新巨丰”)发布《关于下属子公司仲裁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仲裁事项公告”),披露其下属三家子公司近日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上国仲”)提交仲裁申请,涉及合同效力认定及保证金返还等事项,其中一起仲裁涉案金额暂合计7559.50万元。
据该公告,上国仲已于2026年3月18日受理上述仲裁申请。值得注意的是,这一系列仲裁案件的发生,正值新巨丰完成对同业公司纷美包装控制权收购后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

提起三起仲裁,涉合同效力认定与保证金返还诉求
根据新巨丰3月19日披露的仲裁事项公告,本次新增的三起仲裁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起仲裁的申请人为新巨丰下属子公司纷美包装(山东)有限公司(简称“山东纷美”)。据公告披露,山东纷美主张其与盈特包装(北京)有限公司签署的《委托生产框架协议》对山东纷美不发生效力,并要求返还交货及质量保证金、支付资金占用费及赔偿损失等,暂合计金额7559.50万元。该《委托生产框架协议》约定适用中国法律管辖,争议解决方式为上国仲仲裁。
第二起和第三起仲裁的申请人分别为新巨丰下属子公司纷美(北京)贸易有限公司(简称“北京纷美”)和Greatview Holdings Limited(简称“丰景集团”)。据公告内容,北京纷美与丰景集团均主张与Wintipak AG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及《商标授权书》对各自不发生效力。上述合同同样约定适用中国法律管辖,争议解决方式为上国仲仲裁。
新巨丰在公告中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仲裁案件均处于审理过程中,尚未正式开庭,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称,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影响将以仲裁或执行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会计准则及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此外,仲裁事项公告还披露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存在的其他未决诉讼仲裁事项。其中包括与利乐公司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该案目前处于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审理中;纷美包装国际业务重组相关诉讼,正在香港高等法院审理;山东纷美与Wintipak AG的框架协议仲裁,由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受理;以及丰景集团要求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料的诉讼,同样在香港高等法院进行。
公告同时提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最近12个月未达到重大披露标准的小额诉讼仲裁累计涉案金额为895.4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34%,公司认为其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控制权争夺持续两载,首个财年业绩下滑
此次仲裁纠纷的发生,有着深刻的并购整合背景。新巨丰与纷美包装均为国内无菌包装领域的本土龙头企业。
据新巨丰2023年1月30日发布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相关公告显示,公司当时拟以现金收购方式购买怡和控股有限公司、亚洲瓶业(香港)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纷美包装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468.HK)28.22%的股权,总交易金额约为9.99亿港元,旨在成为纷美包装第一大股东。据纷美包装随后在2023年2月发布的公告,其董事会将此交易定性为“敌意收购”,并明确表示不予支持。
这场控制权争夺战持续逾两年。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于2023年9月12日公示的审查决定,对该项经营者集中予以“不予禁止”。但据纷美包装公告,其对此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2023年10月,新巨丰公告宣布已完成标的股份的交割过户,正式成为纷美包装单一第一大股东。然而,据纷美包装2023年12月及2024年1月召开的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公告显示,新巨丰提名的两位董事候选人选举均未获通过,未能进入纷美包装董事会。
值得注意的是,据纷美包装2024年1月26日、2月2日发布的多份公告披露,彼时,公司董事会批准了一项国际业务重组计划,拟将核心国际业务以7200万美元的对价注入一家新成立的控股公司,交易完成后纷美包装对新公司的持股比例将摊薄至49%。
新巨丰对此反应强烈。据新巨丰在2024年1月27日、2月5日发布的公告显示,公司认为该重组“涉嫌掏空上市公司”,并已成立特别调查委员会。新巨丰在后续公告中披露的特别调查委员会报告结论指出,该重组所依据的“客户疑虑”邮件是由销售代理起草、前管理层参与促成,并非来自客户,所谓“地缘政治风险”也缺乏证据。
今年年初,新巨丰正式提起全面要约收购。据新巨丰2025年2月20日发布的《关于子公司自愿全面要约收购纷美包装有限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显示,截至要约截止日,其全资子公司景丰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合计持有纷美包装约97.76%的股份,累计对价超过33亿元,实现了对纷美包装的完全控制。
但需要关注的是,完成并购后的首个财年,新巨丰的业绩出现了大幅下滑。据新巨丰2026年1月30日发布的《2025年度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00万元至6800万元,比上年同期(重组前)下降63.01%至72.26%,比上年同期(重组后)下降77.07%至82.80%。公告中将业绩下滑的原因之一指向纷美包装董事会此前推进的国际业务重组,该部分核心业务目前无法纳入新巨丰合并报表范围。同时,为收购而产生的财务费用也大幅侵蚀了利润。
新巨丰在本次仲裁事项公告的结尾表示,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2026年3月19日收盘,新巨丰股价报收于8.0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