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1301证券简称:川宁生物公告编号:2024-0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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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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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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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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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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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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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邓旭衡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懿行会计机构负责人:牛砚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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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邓旭衡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懿行会计机构负责人:牛砚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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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301301证券简称:川宁生物公告编号:2024-040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18日上午1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刘革新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更好地适应公司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战略布局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管理决策效率和管理水平,确保公司持续高效发展,保障公司战略规划的有效落实,公司决定对组织结构进行调整和优化。新设立战略投资部,优化后的组织架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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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2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审阅了《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要求和审批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1月至9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保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2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301301证券简称:川宁生物公告编号:2024-041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18日上午11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帆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1-9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2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