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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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九、《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根据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修订)》等相关规定,对《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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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根据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内部审计制度》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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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一、《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二、《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301303 证券简称:真兰仪表 公告编号:2024-052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以现场和通信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宏亮先生主持,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监事审议并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监事会认为:2024年上半年,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根据新《公司法》要求,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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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301303 证券简称:真兰仪表 公告编号:2024-055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将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326号文《关于同意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由主承销商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7,3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80元。截至2023年2月15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7,30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5,64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9,863.04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5,776.96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230Z0037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4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其中80,987.21万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72,368.15万元,本报告期使用8,619.06万元;累计获得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为3,431.92万元;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实际结存108,221.6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3,314.84万元,购买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及固定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余额104,906.82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2月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工业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重固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另同时分别与真兰仪表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工业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6月30日,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已办理完毕部分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账户主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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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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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4年半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实际投入相关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共计人民币80,987.21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2. 2023年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0,169.13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33.58万元(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20,702.71万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230Z0533号)。
2023年3月,公司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总额20,169.13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以及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附表1: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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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承诺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35,000.00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35,000.95万元,其中0.95万元为补充流动资金账户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继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