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磊股份:收到温岭市部分地块第二笔土地收购款及补偿款1.4亿元
鑫磊股份11月24日公告,温岭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对公司坐落在温岭市城西街道中心大道国有土地使用权:浙(2020)温岭市不动产权第0045574号、浙(2017)温岭市不动产权第0026234号,土地使用权面积115,826.03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79,226.38平方米收购,收购款及补偿款共计5.61亿元。
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收到由温岭城市新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支付的第一笔土地收购款及补偿款1.4亿元。公司于11月24日收到第二笔土地收购款及补偿款1.4亿元。
公司收到土地收购款及补偿款项后,列入“其他非流动负债”,对于本报告期业绩不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