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1319 证券简称:唯特偶 公告编号:2023-011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58,64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集电子新材料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微电子焊接材料及辅助焊接材料。作为行业内的领先企业,公司拥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体现在产品配方开发能力、生产工艺控制能力、分析检测及产品应用检测能力等多个方面,逐步形成了行业领先的集产品配方研发、生产过程控制、质量检测于一体的技术体系。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主要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包括以锡膏、焊锡条、焊锡丝为代表的微电子焊接材料和以助焊剂、清洗剂为代表的辅助焊接材料。
公司生产的微电子焊接材料作为电子材料行业的重要基础材料之一,主要应用于PCBA 制程、精密结构件连接、半导体封装等多个产业环节的电子器件的组装与互联,并最终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LED、智能家电、通信、计算机、工业 控制、光伏、汽车电子、安防等多个行业。凭借领先的生产技术、强大的研发创新实力及扎实的产业化能力,公司已经在多个领域内打破国外长期技术垄断的局面,各类产品的技术、品质、产能和服务逐步跻身世界前列。
自设立二十多年来,公司深耕微电子焊接材料领域,凭借齐全的产品系列、可靠的产品质量、完备的生产工艺、完善的销售服务体系,公司与国内外众多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积累了良好的市场声誉。公司主要客户包括冠捷科技、中兴通讯、富士康、奥海科技、海尔智家、格力电器、联想集团、TCL、比亚迪、强力巨彩、艾比森、天合光能、晶科科技、TP-LINK(普联技术)、立讯精密、公牛集团、海康威视、华为、大疆创新等国内知名企业,同时公司还通过富士康、捷普电子等大型 EMS 厂商服务惠普、戴尔、亚马逊、惠而浦等国外知名终端品牌客户。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1月1日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于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于2021年1月1日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
2018-2022年公司IPO申报期间,为保持IPO审核过程中招股说明书、财务核算和审计口径等报告数据的一致性,对新发布的会计准则未完全执行到位,造成与新准则相关的财务报表列表不准确。随着公司成为上市公众企业,需严格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准确反映各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准确列报资产、负债、成本、费用情况。为此,公司认真学习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报表披露的规定,包括认真阅读《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会计类第2号》《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1年年报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经公司2023年4月1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对2021年度部分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影响公司的收入、损益、现金流和所有者权益,亦不影响公司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等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本报告期内,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9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A股股票1,466万股,于2022年9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发行后总股本为5,864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5日和2022年12月21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和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年审会计师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