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绿通科技被问询:上市刚逾一年实施三次利润分配合理吗?
中新经纬5月15日电 深交所15日向绿通科技下发年报问询函。
问询函显示,深交所在对公司2023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进行事后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0.81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3亿元,分别同比下滑26.48%、15.64%;公司实现境外收入为9.47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87.57%,较上年下降4.81个百分点;2023年度系公司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系公司最近十年以来首个业绩下滑会计年度。2024年一季度报告显示,公司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65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38亿元,分别同比下滑39.13%、36.43%。
深交所要求公司:
(1)结合公司所属行业环境及特点、公司竞争力、业务模式、信用政策与结算方式、售价及成本变动等情况,量化分析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说明公司境外业务的具体地区分布、收入构成、主要客户情况,应收账款余额及期后回款情况,与以前年度是否存在差异;
(3)结合2024年第一季度行业环境、主营业务开展情况、公司产品供求变化、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说明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业绩持续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4)在上述问题回复的基础上,说明以前年度及最近一期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及跨期结转费用和成本的情形,是否存在通过不当会计处理调节利润的情形。
2.年报显示,ICON EV LLC(以下简称ICON)、LVTONG USA GOLF CARS,LLC(以下简称LVTONG USA)分别为公司第一、第二大客户,公司报告期向前述客户的销售额分别为4.70亿元、0.98亿元,分别同比下滑34.65%、63.60%。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前期公告显示,ICON、LVTONG USA向公司的采购金额自2019年以来持续大幅上升,2023年度为首年下滑。第三方网站ImportGenius数据显示,ICON和LVTONG USA存在合作关系,LVTONG USA最早的海运提单日期为2021年10月17日。
深交所要求公司:
(1)结合ICON和LVTONG USA所属地域、市场地位、行业竞争格局、主营业务经营情况、主要客户等因素,说明ICON、LVTONG USA向公司的采购金额自2019年以来持续大幅上升、报告期内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说明公司与ICON、LVTONG USA的合作历史、合作背景、销售合同签订方式,ICON、LVTONG USA近三年订单采购次数、平均单次订单采购金额、平均单次订单采购数量,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3)说明公司发货时间及方式,收入确认金额、时间及依据,货款收回时间及金额,第三方网站ImportGenius显示的LVTONG USA海运提单日期与公司向LVTONG USA历史销售情况是否匹配,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4)说明ICON和LVTONG USA交易的具体内容,是否涉及公司销售产品,公司与ICON和LVTONG USA之间的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5)在上述问题回复的基础上,说明ICON和LVTONG USA与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关系。
3.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为2.26亿元,较期初增长17.29%;其中,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余额为2.00亿元,占比88.31%;报告期末,公司坏账准备余额为1,505.61万元。
深交所要求公司:
(1)结合销售模式、主要客户信用政策及期后回款情况等因素,说明公司在与营业收入下滑的情况下应收账款余额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期后退货情形;
(2)列示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内容、交易金额、收入确认时点、付款周期安排、回款进度、账龄,是否存在超过信用周期的应收款项及超期账龄等;
(3)结合上述问题的回复,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计提比例等因素,说明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是否存在通过不当会计处理调节利润情形。
4.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末存货账面余额为1.93亿元,较期初增长27.36%;本期计提跌价准备328.69万元。
深交所要求公司:
(1)说明各类存货的构成明细、库龄、存放状况、是否与在手订单对应,是否存在滞销风险;
(2)结合市场环境、公司整体经营情况的变化、在手订单、产品定价模式、售价与成本价格变动、同行业公司同类产品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等因素,说明公司在营业收入下滑的情况下期末存货余额较上年末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本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合理、充分,能否充分反映存货整体质量。
5.年报显示,公司募投项目“年产1.7万台场地电动车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分别为80.12%、0%、15.34%;经董事会审议,前述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3月延期至2026年12月或2025年9月。
深交所要求公司:
(1)说明上述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的开支明细,形成的主要资产情况,相关资产的后续使用安排;
(2)结合募投项目所在行业的整体发展情况、下游客户的实际需求与影响因素等,说明公司对上述三个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具体考量因素,公司前期立项是否审慎,上述影响因素是否可以预见,立项时是否已充分考虑,延期后可使用状态日期的确定依据,是否能够如期完成项目。
6.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显示,公司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05亿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2023年5月,公司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9元,合计派发现金股利6294.04万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2023年9月,公司再次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9元,合计派发现金股利9441.06万元。
深交所要求公司:
(1)结合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比例及财务状况,公司近三年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时间、金额、占期末可分配利润的比例等,说明公司近三次利润分配比例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与历史分红情况是否存在差异,公司上市刚逾一年,即实施三次利润分配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2)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业绩波动、日常运营所需资金、未来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本次利润分配的资金来源、本次利润分配前后公司现金流及资产结构变化情况等因素,说明本次利润分配是否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是否会对公司可持续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说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提案人、内部审议及决策程序等,以及公司在信息保密和防范内幕交易方面所采取的措施,自查说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及其近亲属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一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是否存在信息泄露和内幕交易情形;
(4)自查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一个月内公司接受媒体采访、机构调研的情况,是否存在向特定投资者透露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形。
官网显示,绿通科技专注于新能源电动车,成立于2004年,是一家集自主研发、制造、销售于一体的高科技企业。公司目前拥有电动巡逻车、电动消防车、电动老爷车、电动仿古车、旅游观光车、高尔夫观光车、电动货车、电动特种车等多个系列产品。
二级市场上,15日绿通科技收跌3.34%,报34.12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