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邦科技: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证券日报网讯 10月17日晚间,捷邦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15日、10月16日、10月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形。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编辑 郭之宸)
证券日报网讯 10月17日晚间,捷邦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15日、10月16日、10月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形。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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