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对外担保制度,明确多种担保情形
本文源自:金融界
2025年6月27日,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对其对外担保制度进行了修订。
此次修订的目的在于维护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控制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制度适用于公司为第三人(包括控股子公司)提供因向金融机构贷款、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产生的担保行为,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也比照执行。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在提供担保前,要对被担保人的资金需求、用途、资产质量、运营情况、偿债能力等进行分析评估,并索取相关资料。担保合同管理方面,债务主合同修改等须经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合同变更等要按规定程序审批重新办理。
对外担保必须经过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其中,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情形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其他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应由股东会审议的,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特定情形需2/3以上通过)。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时,其他股东原则上应按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若难以逐份协议审议,可分别预计两类子公司未来12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提交股东会审议。对外担保债务到期展期需重新履行审批和披露义务。
在担保风险控制上,公司要控制担保责任限额,妥善管理担保合同资料,做好对被担保企业的跟踪监察工作,被担保人出现问题时要及时采取措施,未履行还款义务时要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等。该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修订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