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04-25 05:12  湖南裕能(301358)公司分析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东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转融通证券出借且尚未归还的股数为545,300股,上述股票暂时计入无限售流通股,该部分股票归还后,继续按战略投资者配售获得的在承诺持有期限内的股票管理。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21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9,313,200股,发行价格为23.7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99,974,764.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11,482,234.4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88,492,529.55元。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567,939,870股变更为757,253,070股。公司股票于2023年2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2、2023年3月15日、2023年3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03,849.00万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用于磷酸铁锂及磷酸铁锂前驱体(磷酸铁)生产线的建设,并同意使用超募资金45,000.2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谭新乔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洁会计机构负责人:罗泽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法定代表人:谭新乔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洁会计机构负责人:罗泽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4日

  证券代码:301358证券简称:湖南裕能公告编号:2023-025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1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云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生产基地二期项目的议案》

  为抓住行业发展机遇,进一步完善产业布局,同意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云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云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生产基地二期项目,项目总投资约80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投资建设云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生产基地二期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301358证券简称:湖南裕能公告编号:2023-027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云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生产基地二期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云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生产基地二期项目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云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云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生产基地二期项目,项目总投资约80亿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投资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基本情况如下:

  1、成立日期:2021年7月5日

  2、法定代表人:谭新乔

  3、注册资本:90,000万元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草铺街道办事处权甫村委会碗窑路18号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新能源电池材料的生产、销售、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云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生产基地二期项目

  2、项目选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草铺工业园区

  3、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80亿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最终以实际投资为准)

  4、项目建设周期:项目规划建设期预计48个月,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5、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建设磷酸锰铁锂生产线、磷酸铁生产线、碳酸锂加工生产线、双氧水生产线及其他配套工程。

  6、项目用地规模:约836亩,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四、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全球新能源行业快速发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储能电池市场空间广阔,带动锂电池正极材料市场需求不断增长。在动力电池领域,磷酸铁锂电池凭借成本优势、技术进步应用占比大幅提升,根据高工锂电统计,2020年、2021年和2022年,磷酸铁锂电池在中国动力电池出货量占比分别为37%、52%和61%;在储能电池领域,磷酸铁锂电池凭借高循环寿命、高安全性等优势成为市场主流,根据高工锂电统计,2022年磷酸铁锂电池在中国储能电池出货量占比超过95%。

  公司主营产品为锂电池正极材料,目前以磷酸铁锂为主。磷酸锰铁锂作为一种新型的磷酸盐正极材料,相对于磷酸铁锂拥有相同的比容量,更高的综合充放电电压,从而具有更高的电池能量密度,且同时具备磷酸铁锂电池相同的安全性能,将与磷酸铁锂、三元材料等锂电正极材料适用不同的应用场景。公司高度重视磷酸锰铁锂产品的技术研发,探究不同原材料及工艺影响,开发出更高性能的磷酸盐正极材料。

  本次投资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建设磷酸锰铁锂生产线、磷酸铁生产线、碳酸锂加工生产线、双氧水生产线及其他配套工程,将进一步提升公司产能,加强核心环节自制能力,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同时,通过本次投资新增磷酸锰铁锂产品,将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形成优势互补的产品体系,满足下游客户差异化需求,巩固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公司本次在云南原有基地基础上加大投资,能更好依托原有的区位优势,发挥协同效应,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此外,在本次投资项目基础上,安宁市政府将支持公司依法依规获取一些矿产资源,将有助于公司加强关键原料供应,降低成本。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的自筹资金。本次投资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本次投资存在市场需求不及预期、项目建设等风险,由于项目的建设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1、项目建设风险

  虽然公司在决策和筹划本项目建设的过程中综合考虑了各方面因素可能对项目的影响,但项目建设的实施仍将受到建设进展、人员组织、设备运抵和安装速度以及当地土地、环保和行业政策变化、相关政府部门审批和验收速度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导致项目建设存在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2、市场需求不及预期风险

  若未来市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或其需求量低于预期,则本次项目建设的产能将面临难以消化的风险,进而影响本项目的经济效益。

  3、产品技术风险

  本次项目建设涉及新建磷酸锰铁锂产能,磷酸锰铁锂为新型产品,虽然公司前期已进行了充分的技术储备和分析论证,但新产品能否顺利实现产业化生产和应用仍然具有不确定性。如果项目无法顺利投产,或因建成投产后市场环境、锂电池技术、客户需求发生较大不利变化,将影响本次投资项目的效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301358证券简称:湖南裕能公告编号:2023-028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5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日丽路18号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投资建设云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生产基地二期项目的公告》等。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8日9:00—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日丽路18号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龙悠怡、何美萱

  电话:0731-58270060

  传真:0731-58270078

  邮箱:dsh@hunanyuneng.com

  通讯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日丽路18号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5、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预计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等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从“351358”起;投票简称为“裕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

  1、投票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2、授权委托书说明:个人股东须签名,法人股东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301358证券简称:湖南裕能公告编号:2023-026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