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依规披露子公司担保事项,科净源301372拟被罚150万
2025年9月20日,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净源或公司)披露,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科净源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科净源全资子公司北京科净源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装公司)为烟台合康物资有限公司、山东博森实业有限公司、烟台宗西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定期存单质押方式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6000万元、6000万元、3000万元,累计金额为1.5亿元。上述担保未履行科净源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属于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科净源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科净源自查后,案涉担保于2024年3月31日前全部解除。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案涉担保情况。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北京监管局拟决定对科净源并处150万,同时处罚相关责任人员。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分析认为,暂定:在2023年10月26日至2024年4月29日(含)期间买入科净源301372,且在2024年4月29日闭市时仍持有股份而产生亏损的投资者(不论之后是否卖出),或可依法索赔。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律师特别提示的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据公开资料,科净源立足于水环境治理行业,是一家专业从事水环境系统治理的创新型综合服务商,围绕客户对水环境治理的需求,为其提供水处理产品、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和项目运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