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http://ddx.gubit.cn  2023-07-22 01:14  开创电气(301448)公司分析

  证券代码:301448证券简称:开创电气公告编号:2023-015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2),经事后检查发现,股东大会通知中“二、会议审议事项”和“附件2:授权委托书”中的议案存在遗漏议案,现更正如下:

  (一)股东大会通知中“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2.00、议案3.00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00、议案2.00、议案3.00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2.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2.00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结果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二)附件2:授权委托书中的议案

  除上述议案遗漏外,公司于2023年7月15日公告的原《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事项不变,遗漏议案补充后,本次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7月31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星期一)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25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龙乾南街1158号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2.00、议案3.00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00、议案2.00、议案3.00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2.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2.00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结果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出席人身份证;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传真或扫描件邮件发送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9:00-11:00,14:00-17:00;采用书面信函、传真或扫描件邮件发送登记的应在2023年7月28日17:00前送达或发送至公司。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点: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龙乾南街1158号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垚嗣;

  联系电话:0579-89163684;

  传真:0579-89168043;

  电子邮箱:board@keystone-electrical.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龙乾南街1158号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321025。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参会股东登记表》。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二三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448

  2、投票简称:开创投票

  3、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累积投票议案以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7月31日(星期一)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星期一)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询。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23年7月31日召开的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同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件3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参会股东登记表

  证券代码:301448证券简称:开创电气公告编号:2023-014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7月31日

  3.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2),经事后检查发现,股东大会通知中“二、会议审议事项”和“附件2:授权委托书”中的议案存在遗漏议案,现更正如下:

  (一)股东大会通知中“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2.00、议案3.00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00、议案2.00、议案3.00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2.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2.00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结果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二)、附件2:授权委托书中的议案

  三、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原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四、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更正后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公告编号:2023-015)。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二三年七月二十二日

  1、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规定时限前,采用书面信函、传真或扫描件邮件发送到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2、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