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核销资产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核销应收账款共计38.47万元,均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核销事项对公司2025年利润无影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决定2026年中期分红事宜,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全部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7、审议通过《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持续督导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并按规定与相关方签署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以监督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全权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签署等具体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并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董事会同意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对应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该事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持续督导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且公司资金安全、正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1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有效期内行使相关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将自动失效。公司持续督导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6,500.00万元,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626.41万元。基于经营发展及业务协同的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2026年将与关联方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7,500万元(含本数),双方将遵循平等互利及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通过公允、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同类产品的交易价格。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或年度董事会审议之日止。公司持续督导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前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余峰先生、程东方先生、叶衍榴女士、游兴泉先生在本议案交易对方或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任职,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2026年度财务预算,结合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26年度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80亿元(含本数),上述额度按实际启用的最高额进行总额控制,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6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各类融资授信及开展业务提供担保(含子公司间互相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90亿元(含本数,下同),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8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0亿元。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且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14、审议通过《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公司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2025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15、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为保障审计工作连续性,提升审计效率,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预计不超过268万元(不含税,下同),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28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较2025年度无变化。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16、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持续督导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7、审议通过《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商沛先生、叶钦华先生、叶佳昌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三位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商沛先生、叶钦华先生、叶佳昌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1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新增聘任池名女士(简历及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与证券事务代表王莎莎女士共同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池名女士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其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期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尽快取得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池名女士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需的专业知识、相关素质与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任职资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2025年度薪酬予以确认。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公司制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1)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因涉及公司全体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审议董事薪酬方案时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前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吴胜勇先生、王建新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2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购买董责险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赔偿限额不低于5,000万元(含本数)、保险费用不超过30万元(含本数)等具体保险方案范围内,办理公司董责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并在今后董责险保险合同期满前或期满时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重新投保方案在授权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决策。上述授权事项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因该事项与公司董事存在利害关系,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议时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购买董责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2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授权董事会秘书筹备股东会有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2)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1 日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及联系方式
一、简历
池名女士,199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17年至2025年期间,任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专注于以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境内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债券融资为主的资本市场法律服务,同时承办投资并购及其他公司法律服务。2026年1月加入公司证券投资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池名女士未直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联系方式
电话:021-60430629
传真:021-60430840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288号9层
电子邮箱:chiming@innostic.com
证券代码:301584 证券简称:建发致新 公告编号:2026-024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有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持续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相关资产进行清查和减值测试并及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无需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持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的各项资产进行充分评估和分析,对当期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关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项目为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2026年1-3月计提减值准备共计31,055,267.52元,详情如下表:
1、信用减值损失(下表中损失以“-”列示)
单位:人民币元
■
2、资产减值损失(下表中损失以“-”列示)
单位:人民币元
■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依据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公司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通常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量其损失准备。若某一对手方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对手方显著不同,或该对手方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对应收该对手方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公司应收票据坏账损失确认依据及方法,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1,055,267.52元,相应减少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利润总额(不包含所得税影响)31,055,267.52元,减少2026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576,653.92元,导致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不包含所得税影响)减少29,576,653.92元。上述减值准备计提金额涉及的相关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最终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4 月 21 日
证券代码:301584 证券简称:建发致新 公告编号:2026-019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预计不超过268万元(不含税,下同),聘任期为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芳,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毅辉,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强,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陈凯,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陈芳、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毅辉、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强、项目质量复核人陈凯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一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公司2026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不超过268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28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较2025年度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年4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进行了核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熟悉公司业务,可以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相关选聘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1 日
证券代码:301584 证券简称:建发致新 公告编号:2026-020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其中,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因全体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吴胜勇先生、王建新先生回避表决。
现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相关情况具体公告如下:
一、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
经核算,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如下:
单位:万元
■
注:非独立董事叶衍榴、王文怀、游兴泉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2025年度未从公司领取薪酬。
二、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如下:
(一)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标准为18万元/年(含税),按季度等额支付,由公司财务部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因出席公司相关会议或履行相关职责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长及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或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具体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不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
2.未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或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及董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成果及其个人绩效相挂钩,根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及相应的年终考核结果核定。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公司可以结合经营效益、行业周期与经营发展战略等,对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中长期激励措施,具体方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四)其他事项
1.公司设薪酬与绩效工作小组,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根据以上薪酬方案及公司内部管理需要,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薪酬考核方案,并组织开展年终绩效考核工作。最终薪酬结果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报公司董事会审批后确认。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或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结果还需经公司股东会审批后确认。
2.上述考核结果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后可部分预发,由公司财务部门代扣代缴所得税,剩余部分待有权决策机构审议后方可发放。
3.如财务报表未审数与审定数存在较大差异,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评议,可在预留年终绩效奖金或以后年度薪酬考核中多退少补结算。若根据最终审计数据需退回预发绩效奖金的,相关人员应当及时按要求退回。
4.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生效,独立董事及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或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或津贴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6.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有权全额或部分追回已发放的绩效奖金。
7.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1 日
证券代码:301584 证券简称:建发致新 公告编号:2026-014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下同)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337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3,193,277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0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4,551.2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217.81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6,333.4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9月2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361Z0047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自有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上述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情形,主要如下:
(一)募投项目支出涉及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税金等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人员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银行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征收机关的要求,每月社保费用、住房公积金及税金等费用的缴纳需通过银行托收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操作上存在困难。
(三)募投项目涉及水电费、物业费等小额零星开支,较为繁琐且细碎,若所有费用直接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出,操作性较差,便利性较低。
(四)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追加公司在上海、北京地区重点控股子公司上海建发鹭益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康乐致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建发致新(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存放与合规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新增开立上述实施主体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新增专户”)。鉴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之日至公司完成新增专户开立尚需一定时间,而新增实施主体基于自身的业务规划进度,在“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项目”建设及实施运营过程中持续发生人员薪酬开支、场地租赁费用、装修及软硬件设备投入、安装运杂费等直接相关费用,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自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增专户开设完毕之日的期间内实际发生的、符合募投项目置换要求但无法顺利使用新增专户支付与“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项目”相关的支出将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本次审议通过后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基于上述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并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上述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三、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经过相关审批程序后再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款项至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由公司相关部门提出付款申请,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以自有资金先行进行款项支付;
(二)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明细台账,按月汇总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在以自有资金支付后6个月内,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程序,定期将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的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转入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三)保荐人对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督权,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的核查与问询。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运营管理效率。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事项。
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保荐业务(2025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1 日
证券代码:301584 证券简称:建发致新 公告编号:2026-021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购买董责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购买董责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责险”)。公司全体董事在审议本事项时履行了回避义务,未参与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责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赔偿限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含30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在符合本保险方案的前提下,公司可自行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授权事宜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保险方案所述权限内具体办理董责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相关采购制度选择保险公司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赔偿限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赔偿限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商榷、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责险保险合同期满前或期满时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决策。
上述授权事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购买董责险的议案》,鉴于该事项涉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对本事项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026年4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购买董责险的议案》,因该事项与公司董事存在利害关系,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全体董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本事项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1 日
证券代码:301584 证券简称:建发致新 公告编号:2026-018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预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本次预计的对外担保事项,系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战略、资金预算和资金安全等需要,公司已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各类融资授信及开展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90亿元(含本数,下同),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8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0亿元。
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在担保额度总额范围内,公司子公司间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亦可对新成立的下属子公司进行担保。当子公司(额度接收方)的资产负债率高于70%时,其所需调剂的担保额度,仅能从资产负债率同样高于70%的其他子公司(额度调出方)处获取。
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担保综合授信的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及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各类融资授信及业务涉及的具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一)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有关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或开展相关业务提供担保金额61.22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60.71亿元,实际担保余额19.09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0.51亿元,实际担保余额0.41亿元。
(二)2026年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因业务规模持续扩大,为进一步满足子公司业务拓展所需流动资金需要,公司在对其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经营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2026年度拟继续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各类融资授信或开展相关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9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8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0亿元,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
注:1.上述“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2026年3月31日财务数据。
2.上述“截至目前担保余额”系按照截至2026年3月31日已签署担保合同中的最高担保额度计算列示,非担保业务实际发生额。
3.上述“本次审议担保额度”为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与本次拟新增担保额度的合计数;
4.以上担保金额包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上述担保金额内,将部分额度二次分配给下属控股子公司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并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
5.上述余额合计数值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下同)。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详见附件二,被担保方经营情况详见附件三。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2026年度担保额度是基于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部分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不包含已签订在执行的),具体的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合同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授权期限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经审查,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有关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或开展相关业务提供担保,是建立在对其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经营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且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有关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或开展相关业务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90亿元。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额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9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下同)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424.32%;担保金额61.2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288.65%;实际担保余额19.5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91.93%。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保荐业务(2025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1 日
附件一: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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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2、上述“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2026年3月31日财务数据。其中,德尔医疗、上海致为的资产负债率为其合并财务报表口径下的资产负债率;
3、上述“截至目前担保余额”系按照截至2026年3月31日已签署担保合同中的最高担保额度计算列示,非担保业务实际发生额。
4、上述“本次审议担保额度”为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与本次拟新增担保额度的合计数;
4、以上担保金额包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上述担保金额内,将部分额度二次分配给下属控股子公司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并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
附件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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