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11证券简称:华能国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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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注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包含其他权益工具。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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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证监会公告[2008]43号)确认非经常性损益。将其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为增值税退税、个税手续费返还、碳排放配额交易收入,因其与公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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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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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境内各电力板块利润情况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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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分板块数据为境内电厂利润汇总所得,未考虑抵消因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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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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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王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历新会计机构负责人:魏仲乾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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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王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历新会计机构负责人:魏仲乾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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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王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历新会计机构负责人:魏仲乾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于2023年1月1日执行解释16号的该项规定,对于在首次执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对单项交易涉及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分别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递延税资产和负债互抵后净额与原先按净额确认的金额相等,对于按互抵后净额列示的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没有影响。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11证券简称:华能国际公告编号:2023-076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
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防范燃料价格波动风险、汇率波动风险以及利率波动风险,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加坡大士能源有限公司(“大士能源”)及其下属公司拟开展燃料掉期交易、外汇远期交易以及利率掉期交易;为锁定远期成本、发现价格、对冲市场风险、补充燃料供应,公司所属辽宁、湖北、上海、广东和海南5个区域公司拟开展动力煤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同意大士能源及其下属公司2024年度开展燃料掉期业务交易额度不超过27亿美元,汇率远期业务交易额度不超过32亿美元,利率掉期业务交易额度不超过3亿美元;同意公司所属辽宁、湖北、上海、广东和海南5个区域公司2024年度开展动力煤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28.14亿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目的
(一)为防范燃料价格波动风险、汇率波动风险以及利率波动风险,大士能源及其下属公司拟开展燃料掉期交易、外汇远期交易以及利率掉期交易。大士能源及其下属公司开展前述金融衍生品交易与新加坡市场特定的电价形成、电力销售、燃料采购、金融市场等机制紧密相关,通过合理必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燃料价格波动风险、汇率波动风险和利率波动风险,保障大士能源的财务安全和经营业绩稳定。
(二)为锁定远期成本、发现价格、对冲市场风险、补充燃料供应,公司所属辽宁、湖北、上海、广东和海南5个区域公司拟开展动力煤套期保值业务。
二、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情况
大士能源及其下属公司2024年度开展燃料掉期业务交易额度不超过27亿美元,汇率远期业务交易额度不超过32亿美元,利率掉期业务交易额度不超过3亿美元。大士能源及其下属公司通过金融衍生产品的套期保值交易对燃料价格波动风险、汇率波动风险、利率波动风险进行风险管理的做法是与其电力销售机制、电价制定方法、燃料价格确定方法、燃料款结算方法等实体经营业务特点密切相关的。这一运营模式在新加坡电力市场和电力行业内已普遍实施,运营良好。大士能源及其下属公司交易对方均为市场知名、高评级的大型银行、石油天然气等公司,同时也会对交易对方定期进行信用等级评估,确保风险可控。
公司所属辽宁、湖北、上海、广东和海南5个区域公司2024年度开展动力煤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28.14亿元人民币。
上述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已审议额度。以上有效期为一年,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大士能源及其下属公司以及公司所属区域公司用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其电力销售所得款等,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同意大士能源及其下属公司2024年度开展燃料掉期业务交易额度不超过27亿美元,汇率远期业务交易额度不超过32亿美元,利率掉期业务交易额度不超过3亿美元,以上有效期均为一年,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同意由大士能源管理层组织实施开展金融衍生品的交易;同意公司所属辽宁、湖北、上海、广东和海南5个区域公司2024年度开展动力煤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28.14亿元人民币,以上有效期为一年,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同意由公司组织实施开展动力煤套期保值业务。
四、风险分析
(一)大士能源及其下属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均用于套期保值目的,都有实际经营业务需求与之对应,有助于大士能源规避风险影响,稳定经营业绩。大士能源及其下属公司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地点为新加坡,该国政局稳定,政治风险较小。同时,新加坡作为世界金融中心之一,大士能源及其下属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可以做到便捷交易、流动性较好。从金融衍生品业务来看,也存在一定风险,主要风险如下:
1、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金融衍生品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无法偿付交易款项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2、道德风险。道德风险是指大士能源及其下属公司员工有意违背董事会决定或公司规章制度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风险。
3、执行风险。执行风险是指由于业务管理监控制度设计或执行的缺陷或业务人员的疏忽,造成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未能实现预期目的给公司和大士能源及其下属公司造成损失的风险。
(二)动力煤套期保值业务是利用动力煤期货锁定远期采购成本,有利于进一步拓展煤炭采购渠道,对冲动力煤价格波动风险,发现市场价格。从金融衍生品业务来看,也存在一定风险,主要风险如下:
1、市场风险:因对价格变动的方向和幅度判断失误,交易时机选择不当,产生资金不足导致无力补仓或持仓,造成相应损失。
2、信用风险:由于交易对手破产等问题产生违约事项,不能从持有的头寸中取得预期经济效果的风险。
3、操作风险:因信息系统和内控风险制度存在缺陷,超过风险限额而未察觉,没有采取及时有针对性的行动,最终产生经济损失。
五、风险控制措施
(一)就大士能源及其下属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风险风控措施
1、严格遵守公司《衍生金融产品交易管理规定》、《风险管理办法》和《内控手册》以及大士能源《财务手册》、《燃料手册》等相关制度,强化风险预警,完善信息系统,确保覆盖事前防范、事中监控和事后处理的各个环节。
2、充分分析开展金融衍生品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决策程序,明确金融衍生品开展范围和具体要求,并按照规定进行相应的披露。
3、合理选择交易对手,选择规模大、实力强、信誉好的公司进行交易,及时跟踪交易对手的经营状况、信用评级变化,做好风险防控工作。
4、合理配置交易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体系。严格按照内部控制体系,从不相容职务分离、内部牵制的原则出发进行业务部门设置,不同部门各自承担前台、中台、后台角色与职责,各司其职,加强对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与监控。
5、根据各类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具体风险特征,设定适当的风险管理处理限额,明确风险管理处理业务流程,并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处理规定。
6、持续跟踪金融衍生品业务的执行进展和对冲后盈亏状态,如出现发生较大损失等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并按规定履行披露义务。
(二)就公司所属区域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风险风控措施
1、严格遵守国资委《关于切实加强金融衍生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衍生金融产品交易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强化风险预警,完善信息系统,确保覆盖事前防范、事中监控和事后处理的各个环节。
2、充分分析开展动力煤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决策程序,明确金融衍生品开展范围和具体要求,并按照规定进行相应的披露。
3、严守套期保值原则,以降低动力煤风险敞口为目的,与动力煤交易规模、方向、期限相匹配,与自身资金实力、交易处理能力相适应,不开展任何形式的投机交易。
4、严格控制交易规模,防止发生大规模逼仓风险。拟建仓数量控制在相关区域公司年度下水煤总需求量的10%以内,低于国资委《关于切实加强金融衍生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的90%。
5、根据动力煤期货套保业务特征,明确风险管理处理业务流程,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处理规定。
6、持续跟踪动力煤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实操进展和对冲情况,如发生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并按规定履行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大士能源及其下属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有助于防范燃料价格波动风险、汇率波动风险以及利率波动风险,公司所属区域公司开展动力煤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煤炭采购渠道,对冲贸易风险,发现市场价格,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七、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大士能源及其下属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防范燃料价格波动风险、汇率波动风险和利率波动风险;公司所属区域公司开展动力煤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煤炭采购渠道,对冲贸易风险,发现市场价格。前述业务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已制定相关套保制度及业务管理体系,加强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相关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该议案。
八、备查文件目录
1、金融衍生品交易相关的内控制度;
2、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11证券简称:华能国际公告编号:2023-074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0月24日在公司本部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会议”或“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1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3人,亲自出席和委托出席的董事13人。黄坚董事、滕玉董事因其他事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王葵董事长代为表决。米大斌董事、林崇董事因其他事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李海峰董事代为表决。刘吉臻独立董事、张先治独立董事因其他事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徐孟洲独立董事代为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王葵董事长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中国准则下,2023年第三季度,因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白杨河发电厂(“白杨河”)4、5号机组关停,白杨河4、5号机组固定资产应计提资产减值损失0.81亿元人民币。该减值无准则差异。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同意《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同意《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四、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1、同意新加坡大士能源有限公司(“大士能源”)及其下属公司2024年度开展燃料掉期业务交易额度不超过27亿美元,汇率远期业务交易额度不超过32亿美元,利率掉期业务交易额度不超过3亿美元。以上有效期均为一年,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同意由大士能源管理层组织实施开展金融衍生品的交易。
2、同意公司所属辽宁、湖北、上海、广东和海南5个区域公司2024年度开展动力煤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28.14亿元人民币。以上有效期为一年,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同意由公司组织实施开展动力煤套期保值业务。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以上决议于2023年10月24日在北京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11证券简称:华能国际公告编号:2023-075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10月24日在公司本部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6人,亲自出席和委托出席的监事6人。监事会副主席穆烜、监事顾建国因其他事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监事会主席李树青代为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李树青主席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中国准则下,2023年第三季度,因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白杨河发电厂(“白杨河”)4、5号机组关停,白杨河4、5号机组固定资产应计提资产减值损失0.81亿元人民币。该减值无准则差异。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同意《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三、同意《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括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以上决议于2023年10月24日在北京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