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连监管局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山东路社区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华夏银行大连分行:
《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山东路社区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华银连发〔2023〕403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山东路社区支行终止营业。
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山东路社区支行的业务并入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西岗支行。
三、机构终止营业后,原址不得保留任何形式的金融机构。
你行应自收到此批复之日起15日内,将许可证缴回我局;逾期不缴回的,由我局在缴回期满后5日内依法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