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关于同意华夏银行上海闸北支行更名的批复
转自:上海监管局
沪金复〔2024〕39号
华夏银行上海分行:
你分行《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变更名称的请示》(华银沪发〔2023〕415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分行闸北支行更名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简称:华夏银行上海静安支行)。
你分行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机构变更并向我局报告相关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注销手续。涉及企业登记、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你分行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