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华夏银行发行资本工具的批复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华夏银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资本工具计划发行额度的请示》(华银发〔2024〕263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发行800亿元的资本工具,品种为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二、你行发行资本工具,应严格遵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三、你行可在批准额度内,自主决定发行时间、批次和规模,并于批准后24个月内完成发行。
四、你行应在资本工具募集发行结束后10日内向金融监管总局报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