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近万元手机被擅自分期36期?华夏银行:若属实愿担责
近日,消费者陈先生向澎湃质量观投诉平台 【下载黑猫投诉客户端】(https://tousu.thepaper.cn)反映称,未进行任何操作的情况下,他在拼多多上消费的一笔订单,被华夏银行擅自进行了自动分期,且未通知。取消订单后仍然产生了利息。
“希望华夏银行能够取消产生的利息和分期业务,说明原因并赔礼道歉。”陈先生说。
对此,华夏银行相关人员向澎湃新闻反馈称,目前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核实,如果确认银行在未经持卡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进行了自动分期,将积极与持卡人沟通,协商解决方案,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消费者投诉:
陈先生告诉澎湃新闻,6月20日,他在拼多多下单购买了一部价值9608元的手机,下单后仅三小时便取消了订单。
然而,令陈先生没想到的是,过了几天当他查询信用卡账单时发现,华夏银行已将该笔订单进行了36期的自动分期,并产生了利息,“现在取消的话,还会产生违约金,9000多元分了36期,算下来一共就有200多元”。
陈先生提供的订单及客服聊天记录显示,上述订单共消费9611.24元,该笔消费者标注为“本期消费转分期付款”。
陈先生认为,“转分期付款”说明自己并未进行分期操作,而是系统自动转为分期。随后他与华夏银行客服沟通。对方表示,陈先生使用的是易达金卡消费,该卡具有开通消费转分期功能,如消费金额大于1000元就会自动转为36期分期业务,且不会因为退款自动取消。
陈先生表示,他在开通信用卡时,银行并没有充分告知“消费1000元就会自动分期3年”,“可能信用卡开卡协议藏着这么一条,但这种条款我不认”。
6月26日,陈先生通过华夏银行24小时人工客服热线,联系到华夏银行相关人员,表达了希望取消分期以及产生的利息、说明原因并赔礼道歉。
陈先生透露,7月1日华夏银行反馈称,正在调取合同,届时可根据合同内容明确分期条款及是否尽到提醒义务。
银行回应:
接到陈先生投诉后,澎湃新闻联系了华夏银行信用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对方表示,自动分期功能是银行为方便持卡人管理资金而提供的一项增值服务,旨在帮助持卡人更好地规划自己的消费和还款计划。
上述工作人员承认,在提供这一服务时,银行应确保充分尊重持卡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对于陈先生反映的“不知情被分期”的情况,华夏银行另一名工作人员表示,银行将与持卡人本人进行调查核实。如果确认银行在未经持卡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进行了自动分期,将积极与持卡人沟通,协商解决方案,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上述工作人员同时表示,银行将加强对自动分期功能的宣传和教育,确保持卡人充分了解该功能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对此,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吴风虎表示,2022年6月20日银保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银保监规【2022】13号),要求银行全面加强信用卡分期业务规范管理,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规范信用卡分期业务管理,充分向客户说明分期的具体情况,并由客户通过具有法律效力的方式确认知晓,同时应当与客户就每笔分期业务单独签订合同(协议),不得与其他信用卡业务合同(协议)混同或者捆绑签订,并应当在分期业务合同(协议)首页和业务办理页面以明显方式展示分期业务可能产生的所有息费项目、年化利率水平和息费计算方式。
吴风虎指出,如银行未履行信用卡分期业务规范管理义务,导致客户产生损失,消费者有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吴风虎建议,陈先生可以先尝试向银行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向银保监会或相关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