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4-08-31 00:00  华夏银行(600015)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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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指定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释义适用于本报告摘要。

  1.2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审议通过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2人,王洪军副董事长、朱敏副董事长和关继发董事因公务缺席会议,分别委托邹立宾董事、马晓燕董事和李民吉董事长行使表决权,有效表决票15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1.3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以本公司2024年6月30日普通股总股本15,914,928,46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

  2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2.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百万元)

  ■

  注:

  1、有关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2024年6月,本公司向永续债持有人支付利息人民币19.40亿元。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本公司考虑了支付永续债利息的影响。

  2、资产利润率为净利润除以期初和期末资产总额平均数,报告期内未年化。

  3、资本利润率为净利润除以期初和期末股东权益合计平均数,报告期内未年化。

  4、净利差,又名净利息差,为平均生息资产收益率减平均计息负债付息率。

  5、净息差,又名净利息收益率,为利息净收入除以平均生息资产。

  6、根据原银监会《关于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的通知》(银监发〔2018〕7号),对各股份制银行实行差异化动态调整的拨备监管政策。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拨备覆盖率、贷款拨备率符合监管要求。

  2.3其他主要监管指标

  ■

  注:

  1、2024年6月30日资本充足率相关数据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3年第4号)及相关规定计算。2023年及2022年资本充足率相关数据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2年第1号)计算。

  2、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比例为监管并表口径。

  3、2024年6月30日杠杆率为监管并表口径,2023年及2022年杠杆率为监管非并表口径。

  4、存贷款比例、流动性比例、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为监管非并表口径。

  5、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最大一家客户贷款总额/总资本净额×100%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总额/总资本净额×100%

  2.4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数量和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不存在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3重要事项

  3.1经营业绩概况

  报告期内,本集团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进实施促转型、调结构、增效益、防风险工作主线,围绕“五篇大文章”加大重点领域金融支持,深化集团化、精细化管理,上半年,经营情况平稳运行,各项业务稳健开展。

  资产规模稳定增长。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43,282.9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735.31亿元,增长1.73%;贷款总额23,625.6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29.80亿元,增长2.29%;存款总额21,377.3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77.91亿元,增长0.37%。

  经营效益全面提升。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净利润127.16亿元,同比增加3.51亿元,增长2.84%;实现非利息净收入166.38亿元,同比增加31.47亿元,增长23.33%;非利息净收入占比34.41%,同比上升6.09个百分点;资产利润率0.3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69%。

  质量管控持续强化。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率1.65%,比上年末下降0.02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162.48%,比上年末上升2.42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2.69%,比上年末上升0.02个百分点。

  3.2利润表分析

  报告期内,本集团净利润127.16亿元,同比增加3.51亿元,增长2.84%。

  (单位:百万元)

  ■

  3.3资产负债表分析

  3.3.1资产情况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43,282.9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735.31亿元,增长1.73%,主要是本集团发放贷款和垫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存放同业款项及拆出资金增加。下表列示出本集团主要资产项目的占比情况。

  (单位:百万元)

  ■

  注:其他包括衍生金融资产、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及其他资产等。

  3.3.2负债情况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负债总额39,991.1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661.06亿元,增长1.68%,主要是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及拆入资金、应付债务凭证及向中央银行借款增加。下表列示出本集团主要负债项目的占比情况。

  (单位:百万元)

  ■

  注:其他包括衍生金融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租赁负债、预计负债及其他负债。

  3.3.3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单位:百万元)

  ■

  股东权益主要变动原因:

  1、“其他权益工具”增加和减少以及“资本公积”减少均是本报告期内赎回并发行永续债所致。

  2、“其他综合收益”增加主要是报告期内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3、“盈余公积”和“一般风险准备”增加以及“未分配利润”减少主要是本公司根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取盈余公积及一般风险准备、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息及向永续债持有者支付利息等所致。

  4、“未分配利润”增加主要是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净利润所致。

  5、“少数股东权益”增加主要是报告期内本集团非全资子公司实现净利润所致。

  6、“少数股东权益”减少主要是报告期内本集团非全资子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变动所致。

  3.4资本充足率及杠杆率

  2024年起,本集团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3年第4号)及相关规定计算资本充足率,相关情况如下表。更多内容详见本公司网站(www.hxb.com.cn)披露的《华夏银行2024年半年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单位:百万元)

  ■

  注:

  1、往期数据按《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2年第1号)计算,本表不再列示。

  2、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3年第4号)规定的并表范围披露并表口径资本充足率。

  3、以上指标与监管口径保持一致。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发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以及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变更和更正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的变更,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4.2报告期因重大会计差错而进行追溯调整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董事长:李民吉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A股代码:600015A股简称:华夏银行编号:2024一33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或“本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补充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8月22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9人,实际出席监事9人,有效表决票9票。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郭鹏监事会主席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豁免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补充通知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更多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夏银行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行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较好兼顾了满足资本监管要求、股东投资回报与未来几年的持续发展需求,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本行加强资本积累,支持本行的长期可持续发展。预案制定程序符合《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本行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公司章程和本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本行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本行2024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听取了《华夏银行集团薪酬制度及绩效考核实施情况的汇报》。

  会议审阅了《华夏银行2024年上半年流动性风险管理情况报告》《关于修订〈华夏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的议案》《华夏银行2024年6月末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模型投产前验证报告》《关于华夏银行2023年度监管通报及整改情况的报告》《华夏银行2023年度从业人员行为管理自我评估报告》《华夏银行2024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报告》《华夏银行202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审计工作情况报告》等七项报告。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1日

  A股代码:600015A股简称:华夏银行编号:2024-34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本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待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

  2024年上半年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未经审计的会计报表中,母公司净利润为109.83亿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095.32亿元,报告期末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205.15亿元。经董事会决议,本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现金股利,具体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届时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5,914,928,468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91亿元(含税)。2024年中期本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5.13%;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2.77%。

  2024年中期,本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待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以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华夏银行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利润分配预案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综合考虑了股东投资回报、监管机构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以及更好地促进本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中小股东拥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本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本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较好兼顾了满足资本监管要求、股东投资回报与未来几年的持续发展需求,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本公司加强资本积累,支持本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预案制定程序符合《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待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A股代码:600015A股简称:华夏银行编号:2024一32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或“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补充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8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2人,王洪军副董事长、朱敏副董事长和关继发董事因公务缺席会议,分别委托邹立宾董事、马晓燕董事和李民吉董事长行使表决权,有效表决票15票。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行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李民吉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全票审议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更多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夏银行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2024年中期分红拟以总股本15,914,928,46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拟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91亿元(含税)。本次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回报、监管要求及本行可持续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保护本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华夏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华夏银行第三支柱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2024年半年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2024年度恢复计划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2024年度处置计划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华夏银行国别风险管理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关联财务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洪军、邹立宾回避表决。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华夏银行线上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对市管高管人员2021-2023年任期考核结果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独立董事对第二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已投赞成票。

  会议同意将第二项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书面审阅了《关于华夏银行2023年度监管通报及整改情况的报告》《华夏银行2023年度从业人员行为管理自我评估报告》《华夏银行2024年6月末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模型投产前验证报告》《华夏银行2024年上半年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情况报告》《华夏银行2024年上半年流动性风险管理情况报告》和《华夏银行2024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