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关于同意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嘉盛豪园社区支行变更名称的批复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厦金复〔2023〕9号
民生银行厦门分行:
你分行报送的《中国民生银行厦门分行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嘉盛豪园社区支行变更名称的请示》(民银厦发〔2023〕42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5号)有关规定,同意你分行厦门嘉盛豪园社区支行更名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紫金广场社区支行。
请你分行于10日内到我局换领金融许可证,并在完成工商、税务等登记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