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兴隆珠江湾畔小微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贵金复〔2023〕92号
民生银行贵阳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贵阳分行关于贵阳兴隆珠江湾畔小微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民银贵发〔2023〕115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兴隆珠江湾畔小微支行终止营业。
二、你行应做好各项善后工作,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并按规定进行公告。
三、你行应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15日内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兴隆珠江湾畔小微支行的金融许可证上缴我局,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法定手续,并在手续完成后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