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关于同意民生银行太原万水澜庭社区支行变更名称的批复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晋金管复〔2024〕32号
民生银行太原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关于下设万水澜庭社区支行变更名称的请示》(民银并发〔2023〕180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由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万水澜庭社区支行营业场所由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内环西街2号万水澜庭1号楼部分底商变更为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和平南路205号-1号3幢1-2层1014号底商,同意该支行名称变更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万科蓝山社区支行,简称为:民生银行太原万科蓝山社区支行。
二、你分行应自批复之日起10日内,派人持该机构原金融许可证、本批复、介绍信、领取许可证人员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等到我局办理换证手续。同时,你分行应在6个月内完成变更并向我局报告。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变更许可注销手续。涉及市场监管、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你分行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