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港集团:注册及发行相关债券
上港集团5月25日公告,公司拟分别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证监会申请注册公司债券(适用优化审核安排),具体注册及发行规模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总裁于注册及发行阶段确定。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有息负债、项目建设、股权出资、基金出资、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监管要求的资金用途。
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3年度境内新增债务融资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境内新增债务融资额度400亿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境内新增债务融资额度涵盖的融资业务包括:委托借款,境内银行借款,售后回租,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债,自贸区债券,公司债券,境内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授信额度等。融资主体包括上港集团及下属境内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