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港集团终止洋山四期码头托管 同盛集团退回5亿保证金

查股网  2026-08-13 17:42  上港集团(600018)个股分析

观点网讯:8月12日,上港集团与同盛集团签署《洋山深水港区四期码头委托经营管理之终止协议》,终止受托经营管理四期码头。

根据公告,上港集团与同盛集团于2017年12月26日签署《洋山深水港区四期码头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约定同盛集团将四期码头委托上港集团经营管理,上港集团已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亿元。

鉴于上海市委、市政府对于同盛集团改革工作要求,结合四期码头实际情况,经上港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双方签署终止协议。终止协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后生效,终止协议生效后由同盛集团退回人民币5亿元履约保证金。

上港集团于2026年8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相关议案。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其他7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资金支出,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上港集团过去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0元。

同盛集团持有上港集团726,720,10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12%。同盛集团注册资本为110亿元人民币。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同盛集团资产总额212.78亿元,负债总额42.2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0.51亿元;2025年营业收入0.6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亿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同盛集团资产总额212.62亿元,负债总额42.4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0.17亿元;2026年上半年营业收入0.3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33亿元。

洋山深水港区四期码头岸线长度为2770米,含7个5-7万吨集装箱泊位和1个工作船泊位,工程设计年通过能力为630万标准箱。2026年8月12日,上港集团以及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尚东集装箱码头分公司与同盛集团签署了《洋山四期码头经营性资产租赁合同》,自2026年1月1日起对四期码头中的主要经营性资产转为以租赁形式开展经营。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过外部有关部门批准。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由观点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