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021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公告编号:2024-072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0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0月31日 14点
召开地点:上海天诚大酒店8楼第二会议室(上海市徐家汇路585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0月31日
至2024年10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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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选举董事议案候选人黄晨先生,已经公司2024年7月10日召开的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已于2024年7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本次会议选举董事议案候选人田钧先生、唐俊先生、于海涛先生,已经公司2024年10月12日召开的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已于2024年10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项议案《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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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股东登记时间:2024年10月28日(周一)
上午9时一11时30分
下午13时30分一16时
2.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江苏路、镇宁路中间)
3.登记手续:凡符合参会资格的股东请持个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证明前来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未能在现场办理登记手续以及上海市以外的股东,可在填妥《股东大会出席登记表》(样式附后)之后,在会议登记截止日前同相关证明复印件一并传真或邮寄(以收到方邮戳为准)至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4.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并请各位股东不要前往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5.请各位股东务必准确、清晰填写《股东大会出席登记表》所有信息,以便公司登记及联系、邮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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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事项
1.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文静、范晶云
联系电话:021-23108718 传真:021-23108711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科西路1号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00126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3:股东大会出席登记表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0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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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4名,董事候选人有4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4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选举,应选董事4名,董事候选人有4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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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1.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4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400票为限,对议案1.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4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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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股东大会出席登记表
按本格式自制、复印均有效。
股东大会出席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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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股东在填写以上内容的同时均需同时提供所填信息的有效证明资料复印件,一并传真或邮寄至公司以确认股东资格。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2024-071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4年10月8日以电子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10月12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2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及决议情况
(一)同意关于公司调整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田钧先生、唐俊先生、于海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选举。刘洪亮先生、粟刚先生、杨敬飚先生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田钧先生,58岁,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事。曾任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津发电分公司总经理,中电投发电运营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中电投新疆能源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副主任,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总裁,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党委书记、执行董事,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人治理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唐俊先生,54岁,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事。曾任国家电监会价格与财务监管部财务监管处处长,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副局长(副司局长级)、党组成员,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市场营销中心副主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营销中心副主任。
于海涛先生,43岁,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事。曾任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法务经理,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法律事务总部咨询部部门经理,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风控部部门经理,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商务部副主任等职。
公司董事会对刘洪亮先生、粟刚先生、杨敬飚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同意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