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关于招商银行昆明安宁珍泉路小微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云金复〔2023〕89号
招商银行昆明分行:
你分行《关于昆明安宁珍泉路小微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招银昆字〔2023〕81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安宁珍泉路小微支行终止营业。
二、你分行要妥善处理好该机构的市场退出工作,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三、请你分行接此批文后15日内到我局缴回该机构的金融许可证,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注销后1个月内将该机构终止营业情况报告我局。
未尽事宜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办理。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