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06-21 03:15  四川路桥(600039)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8,594,829.41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63.59%;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8,071,577.94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59.72%。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一)主营业务分析”之“2.收入和成本分析”之“(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之“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进行更正:

更正前: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57,835.64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4.08%;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118,191.59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0.54%。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更正后: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578,356.36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4.08%;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1,181,915.93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0.54%。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四川路桥2022年年度报告》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次更正后的《四川路桥2022年年度报告(修订版)》将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敬请查阅。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披露文件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600039证券简称:四川路桥公告编号:2023-069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于2023年6月20日(星期二)在公司附四楼大会议厅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15日以书面、电话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人数11人,实际出席人数11人。其中委托出席1人,董事郭祥辉因公出差未能亲自出席,委托董事赵志鹏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李黔以通讯方式参会。

(四)会议由董事长熊国斌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GDR新增境内基础股份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为顺利推进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下称“GDR”)并申请在瑞士证券交易所(SIX Swiss Exchange)挂牌上市(下称“本次发行上市”)事项,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境外发行上市类第6号:境内上市公司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指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同意公司编制的《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GDR新增境内基础股份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GDR新增境内基础股份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李光金、周友苏、赵泽松、曹麒麟对此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GDR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发行GDR所募集资金合理、安全、高效地使用,公司对本次发行GDR募集资金的用途进行了分析和讨论,会议同意公司编制的《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GDR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GDR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李光金、周友苏、赵泽松、曹麒麟对此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GDR新增境内基础股份发行预案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编制的《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GDR新增境内基础股份发行预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GDR新增境内基础股份发行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李光金、周友苏、赵泽松、曹麒麟对此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章程(草案)〉(GDR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2月3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议案,包括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境外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及其配套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等新规则已经实施,为顺利推进本次发行上市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外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境外发行上市类第1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中国境内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会议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GDR上市后适用),并在对现行章程进行修订的基础上,重新制定形成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该重新制定的章程(草案)自公司发行的GDR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及其授权的人)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境内外政府有关机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及本次发行上市实际情况,对该章程(草案)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章程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注册资本等进行调整和修改)。GDR上市后适用的章程(草案)生效之前,公司将适用现行的《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或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生效的现行章程修订版本(若有)。

重新制定的《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GDR上市后适用)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公告编号为2023-073的《四川路桥关于制定GDR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以及终止实施〈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公告》和《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GDR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GDR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为实施本次发行上市,并与新制定的《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GDR上市后适用)相衔接,会议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GDR上市后适用),并在对现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的基础上,重新制定形成《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该重新制定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自公司发行的GDR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及其授权的人)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境内外政府有关机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及本次发行上市实际情况,对该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其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在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生效之前,公司将适用现行的《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或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生效的现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版本(若有)。

重新制定的《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GDR上市后适用)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公告编号为2023-073的《四川路桥关于制定GDR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以及终止实施〈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公告》和《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GDR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GDR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根据《境外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及其配套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现行《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能够满足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要求,无需再行制定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董事会议事规则,会议同意终止实施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在GDR上市后适用的《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若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境内外政府有关机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及本次发行上市实际情况,需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其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及其授权的人)予以相应调整和修改。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公告编号为2023-073的《四川路桥关于制定GDR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终止实施〈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鉴于《关于加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财政部 国家保密局 国家档案局公告〔2023〕44号)已经实施,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需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会议同意对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以下简称“《保密和档案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需要,若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境内外政府有关机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及本次发行上市实际情况,需对《保密和档案管理制度》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其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及其授权的人)予以相应调整和修改。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GDR新增境内基础股份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的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会议同意公司编制的《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GDR新增境内基础股份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相应承诺(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公告编号为2023-072的《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GDR新增境内基础股份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李光金、周友苏、赵泽松、曹麒麟对此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于2023年7月6日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公告编号为2023-074的《四川路桥关于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上网附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600039证券简称:四川路桥公告编号:2023-070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于2023年6月20日(星期二)在公司附四楼大会议厅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15日以书面、电话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人数7人,实际出席人数7人,其中监事谭德彬、赵帅以通讯方式参会。

(四)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马青云主持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GDR新增境内基础股份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为顺利推进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下称“GDR”)并申请在瑞士证券交易所(SIX Swiss Exchange)挂牌上市(下称“本次发行上市”)事项,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境外发行上市类第6号:境内上市公司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指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同意公司编制的《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GDR新增境内基础股份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GDR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发行GDR所募集资金合理、安全、高效地使用,公司对本次发行GDR募集资金的用途进行了分析和讨论,会议同意公司编制的《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GDR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GDR新增境内基础股份发行预案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编制的《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GDR新增境内基础股份发行预案》。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GDR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根据《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及其配套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等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新规,现行《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能够满足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监事会运作规范要求,无需再行制定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监事会议事规则,会议同意终止实施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在GDR上市后适用的《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根据本次发生上市的需要,若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境内外政府有关机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及本次发行上市实际情况,需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其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及其授权的人)予以相应调整和修改。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GDR新增境内基础股份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的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会议同意公司编制的《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GDR新增境内基础股份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GDR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相应承诺。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600039证券简称:四川路桥公告编号:2023-071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GDR新增境内基础股份发行预案

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GDR新增境内基础股份发行的相关议案。《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GDR新增境内基础股份发行预案》《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GDR新增境内基础股份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等相关文件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次公司发行GDR新增境内基础股份发行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及境外交易所对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及备案、瑞士证券交易所批准等条件的成就。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23-074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7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7月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7月6日

至2023年7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3、4、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原件。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式样附后)。

(二)登记时间:2023年7月4日和5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三)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

(四)特别提示: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费用情况: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咨询: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041

联系电话:028-85126085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7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