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望时代:甘肃银行诉讼案二审提交新的证据
观点网讯:12月10日,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担保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因广厦控股未及时还款,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厦控股及其担保人之间存在多笔金融合同纠纷,甘肃银行于2022年10月向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年4月,甘肃银行向法院申请追加上市公司为案件的被告,并提出追加财产保全申请。
2023年12月7日,东望时代收到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等文件,二审开庭时间12月18日。
本次二审案件,东望时代(原审被告)作为上诉人提出了如下上诉请求: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甘01民初46号民事判决书第四项,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原审主张对上诉人持有的浙商银行64,914,000股票拍卖、变卖所得款项在最高债权余额2亿元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的诉讼请求。
东望时代(上诉人)提出如下上诉理由:现有证据可以充分证明上诉人从未对案涉贷款提供过质押担保,所担保的对象仅是《票据认购协议》项下美元债债务,且该笔美元债债务业已清偿。原审对上述证据及相关事实的回避,损害了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